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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新译》第十一章:三绝三弃见素抱朴

 廿氏春秋 2021-02-15
《道德经新译》第十一章(国篇第二章)
三绝三弃 见素抱朴
(原第19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
故令有所属: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注解】
1、绝圣:中止把人标榜为圣人的行为,当把圣人之行视为常人之行。
2、弃智民:意为弃智于民。智,指法令,真正的智要支持和保护人民,而非限制或阻碍。意为应该放弃更多用于管理人民的法令。
3、绝仁:不标榜仁义。
4、弃义民:即弃义于民,不鼓励民众追求“仁义”名号。
5、绝巧:不追求巧利。
6、弃利盗:意为弃利于盗。
7、属:归属,这里指回归本心、本性。
8、见素抱朴:保持原有的自然本色。见,同“现”,显现;素,未染色的丝;抱:坚守;朴,未雕琢的原木。素、朴是同义词,返璞归真。
9、少私寡欲:灭私心,弃私欲,融入集体意识。
10、绝学:弃绝仁义圣智之学。

【释义】
上德不德,古之善为道者,不把其行标为“圣行”,不把其人标为“圣人”,则民众自然有心效仿;一旦“圣人”名出,逐名违心之智民就随之出现,伪圣人大行其道;当人由心而发,全然绽放自己,社会将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不标榜“仁义”,人们就不会争当义民,就不会有假仁义出现。同样,人们会把孝慈作为平常、本来应该的事情来做。少传播心计、计策、算计之思想,盗就无空可钻,贼也就失业了。这三条看似简单,但仅靠这几句话还是不足以说明白。但最终目的就是让人回归本心、本性,不人为造成彼此分裂、分离、人类集体浑然一体,井然有序,在集体意识下尽情绽放自我。

【释意】
众生平等。当通过仁义、智慧和忠孝将人们人为分开之后,会逐渐加大这个分离。对有道之人来讲,忠孝仁义是本来就应该具备的品质。当遇到问题都应该从自身上找原因,做到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老子不拒绝圣人,而是拒绝大伪的圣人、大伪的智慧。老子说的智,是用智支持好人做事,而非限制和阻碍。当一个人站在“利益我们”的角度做事时,仁义、智慧和忠孝都会自然生发出来。把浮华的东西去掉,做圣人之事,绝圣人之名。圣人会把所有人都当作家人。因此要用智慧做事,用道做人,杜绝假仁假义。


《道德经新译》第十章(国篇第一章)

道法自然 有为多乱
(原第18章)

大道,废有仁义;
智慧,出有大伪;
六亲,不和有孝慈;
国家,昏乱有忠臣。

【注解】
1、大道:自然的法则。老子认为仁、义、礼、智、信等都是道、德沦丧后的产物,失道而后德,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2、智慧:聪明、智巧,这里引申为内在的知晓。智慧是用来做事的,做人真心就好。当智慧成为外观的“表现”,伪圣人就大行其道。
3、六亲:父子、兄弟、夫妇。

【释义】
大道无形,自然运行。当大道有形,仁义出现,恰恰说明自己失道;当智慧从内在演化到外在的表现,说明大伪已现;而把孝慈作为“标杆、榜样”,说明六亲已不亲不和;当“忠臣”成为标榜时,说明国已经乱了。当有道,一切俱足(天得一清,地得一宁,国得一安,家得一和)。

【释意】
在有道之人看来,仁义、智慧和忠孝是基本配置;当需要标榜时,意味着已经出问题了。
这一章的四条是对一个人、一个家庭和一个国家的体检。智慧是内在的,若拿出来标榜、用计,已经大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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