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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七十四章精解及译文

 心理咨询诊所 2021-03-21

开经语

道妙德善抱无得一 行善利生济世救人

虚静恬淡寂寞无为 知强守柔神定气闲

求真返朴天地人和 慈心大用智慧超逸

道常无名玄同无碍 上德无己法雨无边


学习道德经,开启大智慧

这是老子的申命篇之三。申命就是申天命,也是为民请命。第72章是申命篇之一,第73章是申命篇之二,第74章是申命篇之三,第75章是申命篇之四。

老子一直在申天命,一直在为民请命,这样就可以读懂“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经文,不然会一头雾水。《道德经》最沉重的经文就是这一句,《道德经》的救世情怀在这一句中体会的最为深切。

《道德经》七十四章精解及译文

任何误解老子这位大宗师的文化精英都会没世不忘。老子的申命四篇是《道德经》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历来注释家关注度较低,其实是代表老子对社会正义的坚定信心。

社会正义是否能最终实现是古代思想家最为关心的,大部分思想家都对此信心不足,孔子“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态度特别引人注目。社会正义是不可为而为之吗?人类永远陷入丛林法则吗?老子显然是最坚定的,社会正义必定最终实现,人类必定从野蛮走向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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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一种文明和进程?文化经文传播的对社会正义的信心越大,则这种文明和进程越加光辉灿烂,越加能够实现社会正义。反之,虽社会正义信心越低,则这种文明将穷途末路。这种文明不过是野蛮的代名词。如此看待老子申命四篇,如何看待天威,奥义如斯。

所以《道德经》从对道的论述开始,最后以“圣人不积(一无所有),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作为结束语。“不争利他”是老子对人类文明的终极期待。

当绝大部分圣贤怀着不可为而为之在传播自己的理想时,老子对社会正义充满信心。老子的天道思想,即天威、天网、天诛思想是信心的根本来源。天威、天网、天株是逻辑的必然。《道德经》前面的经文对老子对天的敬畏不易觉察,在申命四篇中完全宣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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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天命的核心就是保民,老子先宣说三宝(慈、俭、谦下)的保民思想,后宣说天威、天诛、天网的敬天思想,都是《道德经》的宗旨。

此章“吾得执而杀之,孰敢?”一句一直被错解为老子要杀恶人(乱群者),这是误解老子思想最严重的地方。这是一句倒装句,丝毫没有老子要杀恶人的含义。理解老子的慈悲,怎么突然老子要杀恶人呢?

老子的“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哪里去了?这不是明显的自相矛盾吗?老子思想是华夏文明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句法、文字的错会而误解这位思想大师是应该避免的。

《道德经》七十四章精解及译文

第七十四章

第一段: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第二段: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jī,同畸)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第三段:常有司杀者杀。

第四段: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zhuó)。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伤其手矣。

道一曰:孰敢,意为“我怎么敢?”,老子反问,为倒装句。孰通“岂”,孰敢即岂敢,罕见用法,广义疑问词。《淮南子·道应训》:“精神通于死生,则物孰能惑之?”。此孰亦解为岂。注释家常注解为“老子要杀坏人”,大误,且与后文明显抵触。

此章经文分为四段。第一段经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体会此句经文的心理情结十分重要。这是一句最哀婉的话,只有具有大悲心的圣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面对人类文明和公平正义的前途,老子再一次申命,再一次为民请命,学人静默三分钟就更能体会老子此时的无限悲哀。

河上公注:“治国者刑法酷深,民不聊生,故不畏死也。”君王滥用刑法,致使民无求生的愿望,所以用死亡去威胁也达不到目的。大宗师让人间君王反省,滥用刑法是有极限的,过了极限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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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842年的国人暴动,使暴君周厉王被国人流放到僻远之地,中国历史上出现了短暂的共和时代。《道德经》字里行间都暗示这次国人暴动,申命四篇都有它的痕迹。“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正是真实写照。

第二段经文: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帛书乙本:畸)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王弼注:“诡异乱群者谓之奇(畸)也。”奇就是畸,帛书乙本正作畸,就是乱群者,今天所说的不合群者(unsocial),严重的称为反社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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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王辩解说:“确实有乱群者,我所杀的正是乱群者,这有何不可?怎么能说滥用刑罚呢?”经文正是回答这样的辩解。君王的辩解听上去很合理,但老子不这样认为。

经文:吾得执而杀之,孰敢?注释家普遍解读为“我将乱群者抓起来杀了,看谁还敢呢?”一副山大王的样子。这与上下文完全不协调,与《道德经》的慈悲心更相违背。注释家都有疑问,但老子明明是这样说的。不对!

这是一句倒装句。正装句应该是“吾孰敢得执而杀之?”“孰”字是怎么的意思,不是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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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一般用作狭义疑问词(谁,哪一个),但古文中也偶尔用作广义疑问词,即“怎么、岂”。这是罕见用法,注释家都被孰字误导了。《淮南子·道应训》:“精神通于死生,则物孰能惑之?”孰能就是“怎么能”或“岂能”的意思。一字错会,冤死老子这位大宗师了。

原文的意思是:假如民众都热爱生命(常畏死的另种说法),即使其中出现了乱群者,我怎么敢抓起来杀掉呢?老子不否认社会中会出现乱群者,但如何对待乱群者呢?老子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教理。“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按照气本论,万物都是由于“和”而生,因此人的本性中都充满“和”,怎么会有大量的乱群者呢?

即使有乱群者也是极个别“次品”,管理健全的企业次品率是极为罕见。“人”的次品率更低,把大量人称为乱群者,称为盗贼抓起来杀掉,这是对“道生之,德蓄之”的天理的污蔑之词,是个别乱群者的包藏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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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群者自有“司杀者”来杀他(惩罚他),天威就是惩罚每一个乱群者,无论是普通乱群者还是君王。申命四篇是一个整体,文意前后相连。一旦分割,则文意大乱。

所以《道德经》的某些章节要分章合解。吴澄把《道德经》分为六十八章,把王弼本第73、74章合为一章(吴本第61章),已经看出此处章节不能分割。要解读《道德经》奥义,断章取义会错会经义,失去精深义理。章节直接义理的内在联系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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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上公注:“以道教化而民不从,反为奇巧,乃应王法执而杀之,谁敢有犯者?老子伤时王不先道德化之,而先刑罚。”此注也被“孰敢”蒙过,后半段注文才扭转文意。可见河上公亦感觉“杀之”不妥。王弼注解甚简,只一句“诡异乱群者为之奇也。”似乎觉得文意有所不协,故不注。

经文:民不畏威,则大威至。勇于敢则杀。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几句经文都是展示天威,天威就是司杀者。乱群者(畸者)是谁呢?这没有人细问。老子心中的乱群者不是别人,而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主角,即人间君王。号称要杀乱群者的正是乱群者,只有天威这位司杀者才会伸出看不见的惩罚之手,才会最后收网。

司杀者会消灭人间一切畸者,只有天威才能做到,而且没有一个畸者能够逃脱天网。所以作为圣人,一个慈悲者,决不会去抓畸者(盗贼)并杀掉。如果圣人抓畸者杀掉,这不是越俎代庖吗?前文不是说“圣人亦不伤人”(王弼本)。圣人不会伤人,怎么会杀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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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杀者就是天命中司杀者,专门司法的。老子一句司杀者把君王的“执而杀之”的权力给取消了。“执而杀之”是指不经合法程序任意杀人,就是行私刑。前面的“得”更显示一种随心所欲的心态。“得”有应该义,是世人的前词夺理。有注释家认为“得”字多余,实际含有深意。

司杀者才是行公刑。老子这里文字极妙,“得执而杀之”和“司杀者杀”一个是行私刑,一个行公刑,说的明明白白,可惜后人错会,向大宗师泼脏水实不应该。这里纠正一桩千古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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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经文:常有司杀者杀。

这是申命四篇关键的依据经文,是老子关于司法权的论述。不是任何人都有司法权,只有那唯一者有司法权,就是上天。“道生之”,就只有道杀之。只有道有司法权,这是经文的内涵。道的司法权委托给谁了呢?委托给天威了,这就是“天”作为“一大”的职责。道和天是有分工,四大均有分工。

天威是道的守护神,好像寺庙前的四大天王,守护佛法。天威的主要对象不是普通的乱群者,而是大有威权的乱群者天大的内涵就是天威之大,天网之广,无处不在,无处可逃。老子的四大理论不同寻常。

《道德经》七十四章精解及译文

四大理论贯穿《道德经》全部,道大是《道德经》宣说大中之大,人大在第25章已经三次宣说。现在申命四篇八次宣说天大(天威、天网、司杀者杀)。理解申命四篇对理解《道德经》的整体架构非常重要,否则有很大的误解。

河上公注:“司杀者天,居高临下,司察人过,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也。”河注明确把司杀者定义为天,毫无疑问。屈原《楚辞》中有“大司命”和“少司命”二篇。司命就是老子的司杀者,掌管世人的命运,握有生杀大权。只有上天才能掌管世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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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经文: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伤其手矣。

理解“吾得执而杀之,孰敢?”一句的真实义,后面这段经文就贯通了,不然前后经文中间好像卡了一根鱼刺,吐不出,吞不下。整章经文云里雾里,跟前后几章更不衔接。

河上公注:“天道至明,司杀者常,犹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斗杓运移,以节度行之。人君欲代而杀之,是犹拙夫代大匠凿木,劳而无功也。”河上公此注明显恢复了经文原义,指明人君不能代司杀者杀,与前注形成某种不连贯的感觉。

《道德经》七十四章精解及译文

老子的“孰敢”和倒装确实极易误导人,即使顶级的注释家也忽视了。《道德经》句法用词都很特殊,这是错会的原因。“孰”作为广义疑问词,今日的《大辞海》也没有收入,可见《大辞海》的专家应该考虑收入“怎么”这个含义。

爱觉新罗·毓鋆《毓鋆师说老子》中说:“吾得执而杀之,孰敢?”那我就把他抓出去'杀之’,那谁还敢干?”都是同样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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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世人都是道所生,都是平等无二的,谁也不能行私刑。有人形者(世人)代替司杀者杀,就是农民代替大工匠(轮扁、匠石)去斫砍。

庄子在《徐无鬼篇》讲了大匠的故事:庄子送葬,过惠子墓,顾谓从者曰:“郢人垩慢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斫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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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国都一个人鼻端涂了薄薄的一层垩土(陶土),大匠名叫石的挥起斧头,形成一股旋风,顺势把鼻端的垩土斫下来,斫的一点不剩,而且没有伤到鼻子,郢人也毫不失色,稳如磐石的立在那里。

这就是老子此处的大匠斫之。这个故事可能就是老子所讲,传到庄子这里。代替天威杀人畸者,就是代替大匠斫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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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凡夫代替大匠斫垩土,一定会把鼻子斫下来,或者把自己的手指砍下来(木匠自己手持木料,自己运斧头)。

代司杀者杀与大匠斫手的比喻是老子精彩的比喻之一。庄子是最善于使用比喻的,这个才能是老子传下来的。此段经文以大匠斫手为喻,深刻说出不能“代司杀者杀”的要义,言简意赅。老子掌握了天门的钥匙,打开天门就可以直达天道。

《道德经》七十四章精解及译文

老子如果想柏拉图或亚里士多德一样写几百万字的著作,今天的学人那是何等的享受啊。把“孰敢”和倒装句法领会出来,本章经义十分顺畅,并且与老子慈悲三宝和上善救人的主旨完全一致。一失足成千古恨,错一字而误文化,审之察之。

散文诗译文:

修行者啊!

我现在宣说远古证悟者的天威教法。

世人以为自己有权剥夺他人的生命,

于是滥杀无辜。

让万民在残酷的生活中苟活,

他们已经对生命失去希望,

此时不再害怕死亡。

人间的暴虐者还在不断以死亡威胁万民,

其实他们已经无所畏惧,

因此死亡威胁完全没有作用。

若是生民对生命怀有热爱,

也就乐于避免死亡,

生民根本不会作恶。

假如生民中还有个别乱群者,

我又怎么敢随意抓来杀掉?

因为上天有司杀者来进行公正的审判。

如果我要代替司杀者杀掉乱群者,

这如同代替大工匠挥舞斧头。

如果代替大工匠挥舞斧头,

那几乎没有人不伤自己的手。

人间的侯王要敬畏天命,

不要宣称自己有生杀大权。

道主生,天诛杀,

只有上天行道才有生杀大权。

你们不听从此教法,

你们就是乱群者,

上天的惩罚即将降临。

道德经散文诗是意译,以求义理贯通,文句不一一对应,唯有以心印心,会契证悟者心法为指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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