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经·偃武第三十一原成:偃,僵也。偃,古同“堰”,堤坝。此言不能僵于刑法,亦视兵革之事若治水患也。左氏春秋·宣公十二年:楚庄王曰,夫文止戈为武。又曰,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财者也。古者刑罚曰兵,兵事亦曰兵。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河上:祥,善也。兵者惊精神浊和气、不善人之器也。不当修饰之。 原成:佳字疑衍。夫,有所指之辭。夫兵,特指刑罚。 物或悪之。 河上:兵动则有所害故万物无有不悪之。 原成:物,泛指人或物。 故有道者不处。 河上:有道之人不处其国。 原成:讲道理的人不置自身于刑罚。言不犯刑法也。 君子居则贵左。 河上:贵柔弱也。 原成:君子非贵柔弱,而能免刑害。此言君子尊敬习俗,以避刑罚。左者,好静不兴事端也,故曰贵左。 用兵则贵右。 河上:贵刚强也。此言兵道与君子道反所贵者异也。 原成:兵事非贵刚强,惩逆习俗必为者也。违逆习俗,必得刑罚。右者,好动而兴事端也,故曰贵右。贵左者避祸,贵右者兴刑。 兵者不祥之器。 河上:兵革者不善之器也。 原成:兵革者,战争也。 非君子之器也。 河上:非君子所贵重器也。 原成:器,能也。以战争掠夺财富、人口,非君子之手段也。 不得已而用之。 河上:谓遭衰逆乱祸欲加万民乃用之以自守。 原成:非出于好恶而战争。 恬惔为上。 河上:不贪土地利人财宝。惔一本作然。 原成:凡事抑制好恶者,必恬惔。恬惔者不以兵事为能而兴之。 胜而不美。 河上:虽得胜而不以为利己也。 原成:不矜、不伐、不骄之谓也。 而美之者是乐杀人。 河上:美得胜者是为喜乐杀人者也。 原成:以兵事强凌天下者。 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河上:为人君而乐杀人此不可使得志于天下为人主心专制人命妄行刑诛。 原成:凡物是有差别的存在,人亦然。以杀伐去除差别,违理逆道,焉能得志于天下。 吉事尚左。 河上:左生位也。 原成:左,静也,不兴事端也。 凶事尚右。 河上:阴道杀人。 原成:右,动也,兴造事端也。 偏将军居左。 河上:偏将军卑而居阳者以其不专杀也。 原成:偏而好静,不专于兵事也。 上将军居右。 河上:上将军尊而居右者言其主杀也。 原成:尚而好动,专于兵事也。 言以丧礼处之。 河上:上将军于右丧礼尚右死人贵阴也。 原成:居右,丧礼之制也。 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 河上:伤己德薄不能以道化人而害无辜之民。 战胜以丧礼处之。 河上:古者战胜将军居丧主礼之位。素服而哭之,明君子贵德而贱兵不得已诛不祥心不乐之,比于丧也。知后世用兵不已,故悲痛之。 原成:人怕失性,故哀泣之。兵怕失德,故礼处之。 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文章为作者原创文章,作者保留原创文章的一切权利。 如果此文对你有点滴帮助,请点赞关注作者,给作者以鼓励! |
|
来自: 随便阁 > 《原创河上注道德经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