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距离 有一名船长目击了其中的一次事故,并在最近提交给本协会的报告中,描述了该外锚地水域拥挤的情况。该事故发生在位于最北端的A锚地,这是一个吃水超过10米船舶的专用锚地。该锚地被较浅水域环绕,导致此类船舶可用的区域受限。同时,还伴随着通航密度高和局部潮流急的情况。 涉事船舶吃水11.5米,当时锚泊的位置与A锚地内的另一艘锚泊船相距约0.4海里(740米),锚链9节(260.3米)入水。在某些情况下,0.4海里被视为足够的回旋余地;但考虑到该锚地以底质较差和强潮流著称,两船锚泊时需留出更大距离。本船一开始在退潮时走锚并漂向附近的他船,此后不久与他船发生触碰,船舵缠上被碰船的锚链后,主机停转。之后,两船一起走锚,开始漂向锚地内的其他船舶。由于两船无法或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动向,在漂流期间与附近的另外4至5艘船有相撞的可能。吉大港港口管理部门警告附近各船启动主机,为走锚船让路。 第二艘船由于锚索被缠,不得不割断锚链,以便脱离最先走锚的船舶;其船身发生严重破损,五号货舱进水。 建议
当河水暴涨时,潮汐效应会更加明显。河水暴涨是由于集水区内的额外水量流入江河,使落潮时的正常流速增大而导致的。
驳船使用其系泊缆绳系靠于母船一侧。两船之间必须设有足够的护舷,以免过驳作业期间任一船舶发生船体损坏。驳船已知的护舷装置包括用旧缆绳包裹的圆木材或二手轮胎。如果船长认为护舷不足,应当拒绝驳船系靠。或者,船长也应当考虑使用本船的护舷系统。
在任何港口遭遇类似情形时,上述建议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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