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十九章 天道无亲 【原文】
【译文】
![]() 《天道无亲》这一章共四十个字,主要阐述:天不能无故加人以福,人也不能无因求福于天,这就是“天道无亲”。 本章重点说明圣贤崇尚的是至善至爱的和谐大道,生命的种子是在为人民服务的播种中生长的。 今天,我们进入第一层面:如何化解社会矛盾?道行天下通过契约得以实现。 ![]() 首先,“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第一,何为“大怨”? 大怨一般指血海深仇,像剥夺他人的生命、掠夺他人的生存空间或者让人生不如死等行为都属结下大怨。 所以,化解大怨要守柔弱之仁爱,就是不要轻易动杀戒,要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要等到矛盾激化后才想起亡羊补牢。 第二,一般来说,矛盾在可调解的范围内才可能被调解,一旦超出了这个范围,调解是无济于事的。 在人道方面的周旋撮合等有为法中,调解矛盾往往只能就事论事,而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从表面上看是令双方的仇怨暂时平息,但其怨心未必尽除,余怨仍扎根在心。 恶缘未了,余怨未消,如治病未除根,待到因缘重新际遇,故技仍会重演,矛盾终将发酵。由于受因果规律的制约,余怨将形成恶性循环,世世代代,怨怨相报,没完没了。 所以,以有为法解决仇怨难度很大。
![]() 第三,大怨需要彻底了解。 发生问题时,解决的根本办法要从内因和本因上追本溯源,通过自心真诚地觉醒,内观自己,改变自己,寻找结怨的根源,解开怨结,方可彻底了结大怨。
仅从事物的表象上去说和,而不能从心的根源上去深挖,就很难彻底化解大怨。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产生争执或矛盾,先说“对不起”的人并不是认输了,而只能表示他的心胸比对方更广大。 ![]() 其次,“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第一,所谓“契”,就是契约、合同。 所谓“执左契”,就是古代契约分为左右两栏,左契是债权人手里的存根;右契是债务人手里的凭据,还贷后债务人用它要求债主把存根毁掉。 这里面包含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圣人对待他人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只有处于平等的关系,相互之间才能签订契约。 ![]() 第二,那为什么“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是不是表示圣人拿着借据而不去讨债呢?是不是表示这样的契约可以不被执行呢?如果不执行,又何必订契约呢?
在正常情况下,履行契约是必须的,是受法律保障的。但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在别人无履约条件时,最好的办法是给人宽限一段时日。如果逼得太急了,让人家无路可走,双方就有可能由此引发矛盾,甚至逼出人命来。 有时候,小矛盾就可能引发出大仇恨。 ![]() 第三,自古以左为主,为先天;以右为次,为后天。 左契为本,故存于为主者一方;右契为末,故执于客方之手。结账之时,以此为凭,两契相合,以验其信。 所以,“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就是“有德”之举,就是手里握着对方欠帐的契约但不追债,就是圣人居于很有利的地位但也不为难别人,这样就根本不会与人结怨了。 “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正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的玄德表现。 ![]() 再次。“有德司契,无德司彻。”第一,“有德司契”。 这里“德”的本质是柔弱、中和。 有德之人能够包容一切,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心身透发着祥和的气息,故人皆喜欢主动接近,愿受其德场之益。圣人在处世待物中皆是随缘而遇,随遇而安,一切感而遂通,这就是“执左契”之义。 ![]() 第二,“无德司彻”。 这里“无德”的本质即:若以私心去行德,那就是无德;以自是自彰、自夸自擂之心去行德,那就是无德;以有心有为去行德,受人回报,其善不真,其德不广。
“彻”与“辙”同,“辙”即车行过后所留下的车轮痕迹。无德者不能以无为待人应物,只能用有为有形去应世,犹如车轮求合于路辙一样,以此物求合于彼物,皆是有为之为。此谓“无德司彻”。 ![]() 第三,用德才能和解重大的怨仇,只有不求回报的付出,其德心才能无为而民自化。
人类只有具备“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的诚信友善胸怀,才是有德行善之人,才是顺应自然规律为人处事之人,才可能成为对接天道频率的能量并得到天道庇护之人。 无德者“司彻”是大怨产生的根源。此有德与无德之“德”正是循道之德;司契与司彻的本质区别在是否“责于人”。 本章主张循道而行,“执左契而不责于人”,不结怨,这是老子间接地奉劝人类不要热衷于“司彻”。 ![]() 今天的分享先到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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