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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连读||第79章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心理咨询诊所 2022-01-03

《道德经》第七十九章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经文】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①?

是以圣人执左契②而不责于人③。

有德司契④,无德司彻⑤。

天道无亲⑥,常与⑦善人⑧。

【考注】①善:好,完美。②执左契:左契即债契的左半部分,为债权人持有,是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凭证。③责,读zhài,如《战国策·齐策》:“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 ”④司契:信守契约。⑤彻:拆毁,毁坏。如“彻我墙屋。”(《诗·小雅·十月之交》)“伯昌号衰,秉鞭作牧,何令彻彼岐社,命有殷国? ”(《楚辞·天问》)⑥无亲:没有偏亲偏爱。⑦与:赞许,支助。如《管子·形势解》:“鬼神助之,天地与之。”⑧善人:善待人、诚信待人。

【考译】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留下难以消解的余怨,这怎么能算是完美呢?因此,圣人持有债契而不催债于人,(故不会与人生怨,这才是最高境界)。

(对常人来说),有德之人信守契约,无德之人违约、毁约。

天道对谁都不偏爱,但总是支助那些善待人者。

【导读】老子通过本章在中国古代首倡“契约精神”。本章有“执左契”“彻”(周朝采用“彻”法征税)等语词,从字面看,本章好像还是在谈税收,其实不然。第一,“契”并不只与税有关,它有更广泛的含义,反映的是一种债务契约关系;第二,这里的“彻”是“拆毁、毁坏”的意思,引申为撕毁契约,不是指周朝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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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读】对本章,王弼、河上公讲得过于简单且有谬误之处,比如二人都把“彻”理解为“司人之过”,今人之解读更乱,包括高亨、陈鼓应等等,普遍地受困于“执左契”和“彻”两词,围绕着征税打转,以致曲解老子本意,实在可惜老子的天才思想了!对本章,我进行了大量的对比研究和长时间周密的思考,希望能为您斩断乱丝,正本清源,拨云见日。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留下难以消解的余怨,因此,靠结怨后再和解不是聪明的做法,真正高明的应该是行举不惹怨、不积怨、不产生“大怨”。

那怎样才能不产生“大怨”? 老子接着说:

“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圣人的境界是持有债契而不催收债务,这当然不会与人结怨,这比生怨而后“和大怨”高明多了。圣人有“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77章,51章,2章)的境界,当然不会把“左契”视作与人讨债的凭证了,圣人是把悬壶济世视作自己最大快乐的。

说起收债催债索债,我们很容易想到《白毛女》里的黄世仁逼债逼死杨白劳,想到莎翁讽刺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高利贷者夏洛克,黄世仁和夏洛克,这都是“执契责人”而致大怨的典型。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有德之人信守契约,无德之人违约、毁约。

对普通人,当然不能以圣人的标准来要求他们了,按契约办事就是有德,而违约、毁约、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那是无德,不利于平息争端解决纠纷,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曾经的三鹿奶粉便是“无德”,过量添加三聚氰胺生产有毒奶粉,致使身败名裂,关门大吉。可见,诚实守信、信守合约,这对今天我们调节各种社会关系以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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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查辞典会看到这样的描述:“契约”一词源来于拉丁文,“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一种主流精神。但老子在2600年前就提出了“尊守契约”的思想,实践层面,孟信卖牛、关羽封金挂印护嫂千里走单骑都是一种契约精神,民间历来就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一诺千金”“言必信,行必果”“人无信不立”等说法,因此,完全把“契约精神”归功于西方、归功于亚里士多德,这不仅不公平,也是极大的历史无知!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没有偏爱之心,总是支助那些善待人者。

“善待人”内涵丰富,本章是指信守契约的人,这是老子在呼吁人们诚实守信、信守契约,老子说,这种人连“天道”也会与他同在。“天道”如何支助善人者?老子说“善人者”会得到“道”的青睐和庇护,即“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73章),这样的人才是有福。

这里的“善人”不是指“好人”(老子一般用“善者”指代好人,如第81章“善者不辩”),而是指善待人、妥善处理人际关系的人,“善人”就是第27章的“善救人”,即奉“天之道”,“有馀以奉天下,且“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77章),可见,“善人”者离圣人已是不远。

脍炙人口的京剧剧目《锁麟囊》讲述了善良的富家小姐薛湘灵在出嫁时将装满珠宝的锁麟囊赠予同为出嫁却无一点嫁妆的贫寒女子赵守贞,后薛湘灵遭水灾落难,流落至富户卢家当保姆,发现卢家主母正是当年自己资助过的贫寒女子赵守贞,赵守贞得知后待其为上宾并结为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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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鉴】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

在美国纽约哈德逊河畔,离美国18届总统格兰特陵墓不到100米处,有一座孩子的坟墓,在墓旁的一块木牌上,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1797年7月15日,一个年仅5岁的孩子不幸坠崖身亡,孩子的父母悲痛欲绝,便在落崖处给孩子修建了一座坟墓。后因家道衰落,这位父亲不得不转让这片土地,他对新主人提出了一个特殊要求:把孩子坟墓作为土地的一部分永远保留。新主人同意了这个条件,并把它写进了契约。100年过去了,这片土地辗转卖了许多家,但孩子的坟墓仍然留在那里。   

1897年,这块土地被选为总统格兰特将军的陵园,而孩子的坟墓依然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成了格兰特陵墓的邻居。   

又是一个100年过去了,1997年7月,格兰特将军陵墓建成100周年时,当时的纽约市长来到这里,在缅怀格兰特将军的同时,重新修整了孩子的坟墓,并亲自撰写了孩子墓地的故事,于是小男孩的坟墓变得别致起来。   

那份延续了200年的契约揭示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承诺了,就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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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国并不缺乏诚信故事,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却常常崇尚“聪明”而非诚信,这种崇尚“聪明”的社会风气,使得人与人之间丧失了基本的信任而彼此防范:遍地都是高高的围墙,家家户户防盗门、防盗窗,但我们仍然缺乏安全感。还有假冒伪劣、电信金融诈骗、偷税漏税……

诚信既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和契约精神一道,是保证各方利益的重要手段。

诚信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诚信缺失会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坑蒙拐骗盛行,进而导致投资不足、交易畏缩、经济衰退,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为此,要切实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契约精神是商海的第一法则,其本质就是诚信,它讲求责任与担当,这种责任与担当不仅是一种克己自律,同时也是一种对他人、对社会的关怀。一个成功的企业,首先要秉持一个正确的理念,认真履行契约,遵守契约精神,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为社会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为了获利而破坏契约,就是缺失了商业道德,就是放弃了自己的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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