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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松松读《老子》(25)

 秋雨堂 2023-03-28 发布于宁夏


           《老子》第二十五章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沌而天成,在天地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它无声无形,独自存在着永不改变,周而复始运行着永不懈怠,可以说它就是天地的本原。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就用一个“道”字称呼它,又勉强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大”。“大”又可称为“逝”,逝就是生生不息。“逝”又可称为“远”,远就是无边无垠。“远”又可以称为“返”,返就是回归本原。

       因此说道为大,天为大,地为大,人也为大。宇宙中存在着“四大”,而人就是其中之一。

      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而道以自然为法则。


秋雨堂浅见:

      本章再次重申了“道”的特点:“道”是宇宙的本原,天地万物由“道”而生,以及“道”的命名。然后提出了两个观点:

       一、宇宙中有“四大”,人是其中之一大。

        二、道以自然为法则。

      最后由“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推导出“人法自然”的结论,告诫人们:无论是治国理民还是为人处世,都应遵循自然规律和无为之道。

      老子的人与天、地、道同为“四大”的观点,体现了他以人为本的思想。对天地和道的运行规律的探索,最终目的还是要给人的思想行为提供借鉴和参考,使人类社会更加和谐安稳,使人人都能够安享幸福,以尽天年。所以他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观点。

       “人法地”,就是要像大地一样安静柔和。人不违地,乃得安全。

       “地法天”。天为万物施以阳光雨露而不求回报。万物依靠天而生长,但天没有收取一分一毫的回报。“地不违天,乃得全载。”地不违反天的法则,才能承载万物。

       “天法道”。道无处不在,生养万物而不显形,清净不言,不会争功。但道以阴阳二气运行,万物就自然而然的成就了。王弼曰:“天不违道,乃得全覆。”天遵循道的法则,才能够覆盖大地和万物。

       道法自然。随着对宇宙探索的不断深入,人们发现了无数规则,小到原子、电子、量子的运动,大到星系、星云的存在运转,然而人们依然未能知道这些规律之所以存在的原因。无数伟大的科学家、哲学家想解开困扰人类的这些问题,最后大多只是不得不感慨人类在宇宙中的渺小和认知的浅薄。很多著名的学者沉浸于科学一生,到了晚年竟然又投入了神学的怀抱,不得不说是人类在认识宇宙方面的一种无奈。而老子也只能说“道法自然”,即道本来的面貌就是这样。

       人们虽然现在还无法弄清宇宙中的一切奥秘,但天地万物提供给了人们很多启示。可以说从人类诞生之时起就不断地向大自然学习着。学习如何在植物中获得食物,如何与动物相处,如何利用自然中的各种能源,如何在各种恶劣的环境下生存等等等等。

       如今,人类科学已经取得了极大的发展,但自然仍然是人类无法离开的老师。只有尊重自然规则,人类的生产、生活才能得到保障,悖离自然规则,过分对大自然进行破坏,到头来伤害的还是人类自己。

      当今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也是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一种体现。

                                文/靳义堂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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