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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退休人员医保返款、门诊报销比例、起付标准、封顶线

 秋天的黄叶zzg 2023-04-05 发布于甘肃

为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各地进行医保制度改革,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办法与实施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同步进行。改革后个人账户金额实现家庭成员共济,普通门诊费用使用统筹基金报销,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甘肃省退休人员的医保返款、门诊报销待遇情况!

一、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根据甘肃省发布的《甘肃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在职人员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划入统筹账户,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划入额度由统筹地区按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确定。

二、普通门诊支付比例、起付线、封顶线

根据甘肃省医保门诊共济实施办法要求:建立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实现参保人员全覆盖。甘肃省所辖各地,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各自地区的起付线、封顶线、以及报销比例,并随经济发展做相应调整。

起付标准不高于300元。

最高支付限额不高于2500元。

支付比例不同级别医院设置不同比例,在职人员60%左右,退休人员65%左右。

三、案例演示

兰州市退休的张大爷,2月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产生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300元:

兰州市起付标准200元,封顶线2500元,退休人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逐级降低5%。

报销费用:(300-200)*70%=70元

自付费用:300-70=230元

3月份,张大爷到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产生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1000元:

报销费用:1000*65%=650元

自付费用:1000-650=350元

因2月张大爷门诊费用已达到起付标准,3月统筹基金支付时不再重复扣除起付标准,直至达到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

甘肃省医保制度改革,调整了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减少的金额进入统筹基金,建立普通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甘肃省起付标准不高于300元,相比其他省市较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处于中等水平。

门诊慢特病享受门诊慢特病政策报销,住院治疗享受住院政策报销,慢特病以外无需住院治疗的,现在可以享受普通门诊报销,这是医保制度改革后为退休人员谋求的最大福利。而随着经济发展及统筹基金承受能力提高,降低普通门诊起付标准、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成为可能,为退休人员带来真金白银的政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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