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山西省:退休人员医保返款、门诊报销比例、起付标准、封顶线

 翔山 2023-03-23 发布于山西

为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各地进行医保制度改革,改进了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办法,并实施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山西省也实施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让参与职工医保人员门诊费用也能享受报销,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山西省退休人员的医保返款、门诊报销待遇情况!

一、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根据山西省发布的《关于改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23年1月起,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在职人员按照本人缴纳基数的2%划入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在缴满最低医保缴费年限后,办理医保退休后,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照定额方式划入,划入标准全省统一,每人每月85元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标准男性25年,女性20年,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

二、医保门诊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

根据山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建立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实现参保人员全覆盖,并对普通门诊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做出了规定。

按照不同类别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规定相应报销情况:

一类:起付标准30元/次,支付比例:在职人员50%,退休人员55%;

二类:起付标准50元/次,支付比例: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

三类:起付标准80元/次,支付比例: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2500元。

三、案例演示

山西省退休的张大爷,在三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产生门诊费用3000元,其中500元不在政策报销范围内。

报销费用:(3000-500-80)*65%=1573元

自付费用:3000-1573=1427元

实际报销比例:1573/3000*100%=52.43%

产生门诊费用3000元,扣除不在政策范围内500元及起付标准80元,剩余部分按照报销比例报销。

山西省医保政策改革,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划入,与养老金水平无关,划入标准相比其他省市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普通门诊报销情况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划分,起付标准按照次划定,在支付比例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向退休人员倾斜,处于中等水平。但实际报销比例有待进一步完善,做到在最大范围内为退休人员谋福利。

随着山西省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不断增强,医保门诊保障制度将向更有利群众的方向发展,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最高支付额度、扩大政策范围可报销类目等将成为可能,为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做好保障,退休人员享受更多的门诊报销待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