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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质、文、胜、野、史”探义

 阳谷人说论语 2023-06-18 发布于山东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人们多将“质、文、野、史”分别释为:质朴、有文采、粗野、虚浮。

“质”,本意是抵押,用人或者物来做保证,例如《左传·隐公三年》“故周郑交质”。后引申出本质,朴实,目标,刑具等义项。

“文”,本意是纹身、纹饰,后来引申出华美、有文采,文化、文字、文章,掩饰等等义项。

“文”“质”并举,文学上常用来指两种情况:一,指语言风格,即语言有文采和质朴。二,指形式与内容。可以肯定的是,“文”“质”对举时的两种含义是对应的,没有“有文采”对应“内容”这种情况。而将孔子的君子之论以文学理论来阐释不得不说是后世注家在注解本章时犯下的大错。

《淮南子·缪称训》中说:“怀情抱质,天弗能杀,地弗能霾也。”情、质对文,“情”名词,情感、性情的意思,因此“质”也是名词,为本性、品性之意。而《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也有“怀情抱质兮,独无匹兮”之句,质,同样是名词,品性之意。

孔子在本章论述的是君子所应有的特性,在这里,文、质属于伦理道德的范畴。将“文”和“质”看作形容词,分别指人有文采、质朴实属不当,其错误的根源就是在以文学理论来阐释伦理道德。

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论语·颜渊》)

这里的“质”以“直”来形容,自然是名词。“质”指士的秉性,也指人的内在品性。《论语·颜渊》中还说:

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

这里,明确是说君子的“质”与“文”。且以脱毛的虎豹皮与犬羊皮为例,是以“皮”喻“质”,以“毛”喻“文”。所以,“质”“文”是指君子的内在品性与外在修养无疑。

汉代董仲舒对文、质的论述较为丰富,他对文质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首先,质指实质,文指表现形式。质通过一定的文表现,文必然是某种质的表现,两者应该相互协调。“文著于质,质不居文,文安施质?质文两备,然后其礼成;文质偏行,不得有我尔之名;俱不能备而偏行之,宁有质而无文。”(《春秋繁露·玉杯》)董仲舒把人的品德修养、理想追求比拟为质,所依靠的物质条件及表现形式比拟为文。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文能使质更加显著地显示出来,而文又必须以质为基础才有意义。质和文同时具备时才可以称为礼节,如果质和文相分离而各行其事,连你我之分的礼节也就会没有了。他在评价人物时说:“贤愚在于质,不在于文。”(《春秋繁露·考功名》)对于礼仪制度他也持相似的态度。“礼者,庶于仁、文,质而成体者也。今使人相食,大失其仁,安著其礼?方救其质,奚恤其文?故曰当仁不让,此之谓也。”(《春秋繁露·竹林》)这里董仲舒用质文解释“当仁不让”。礼的本质为仁,其礼节为对仁的文饰,礼节的实行如果丧失了仁的根本,那么礼节就完全可以摒弃。其次,他还用先质后文解释历史的发展。“王者以制,一商一夏,一质一文。商质者主天,夏文者主地,春秋者主人,故三等也。”(《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商代重质,夏代重文,先有质,文饰才有可能。或者说,具备基本的物质条件之后,才会追求物质的精致华美,即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统治一个国家来说,也是如此:“然则春秋之序道也,先质而后文,右志而左物。”(《春秋繁露·玉杯》)宋明以后的儒学思想家都是持文质相依存而发挥作用的观点。质是仁义的原则,是社会客观存在的人与人之间尊卑的差别;文是威严的礼仪制度,显示人们地位差别的各种服饰。程子说:“礼逊有节,非威仪则不行;尊卑有序,非物采则无别,文之与质,相须而不可缺也。”(《二程集“粹言”论道》)朱熹说:“凡物之理,必先有质而后有文,则质乃礼之本也。”(《四书集注》)王夫之说:“而智礼,文也;仁义,质也。文者迹著而撰微,质者迹微而撰著;固并行而无衰王之差矣。”(《读四书大全说》)他认为孟子所讲的仁、义、礼、智“四端”是质与文的统一,质与文相协调是王朝统治的根本。

由此而看,在伦理道德的范畴内,质,实是指人内在的仁德修养,而文则是指外在的礼教养成。

“胜”,过去传统的理解为“胜过”。其实这是误解。既然“文犹质”“质犹文”,联系《礼记·表记》中孔子的话:

子曰:“虞夏之道寡怨于民,殷周之道不胜其敝。”

子曰:“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

不难理解,孔子在分析虞夏、商周的得失时指出,前者是文不胜质,后者是质不胜文。这段话里,孔子的意思很明显是指夏商两朝都是“文”与“质”不相符。前者是文不符质,后者是质不符文。也就是说,二者的“文”与“质”是两张皮。因此,“胜”的意思应该理解为“符合”“当得起”。而这个含义恰恰是“胜”字的本义。《说文》释“胜,任也”。《尔雅》释“胜,克也”。“胜”为“相称”之意。“文胜其质”,即文与其质“相称”。此种用法,《诠赋》篇亦有之,曰“丽辞雅义,符采相胜”,可与此处互证。詹瑛《文心雕龙义证》:“'相胜',谓相称。”“胜”字作“相称”解。《国语·晋语四》:“秦伯谓其大夫曰:为礼而不终,耻也;中不胜貌,耻也。”徐元诰(1878-1955)解:“胜,当为称。中不称貌,情貌相违。”并引汪远孙曰:“《易·下系》:'吉凶者,贞胜者也。'《释文》姚本作'贞称’”。又引《考工记·弓人》:“角不胜干,干不胜筋。郑注云:故书'胜'或作'称'。古'胜’与'称'通也。”《礼记·学记》:“良弓之子,必学为箕句”,郑玄注:“良弓之子必学为箕者,仍见其家挠角干也。挠角干者,其材宜调,调乃三体相胜,有似于为杨柳之箕。”其中“三体相胜”即“三体相称”。

正是因为文质不相符,导致各朝弊端丛生。同样,作为孔子眼里的君子,就是要文质相符、文质相当,不当则过雅,不接地气,不亲下层;不符则过俗,不能导人、不能正俗。

“野”,野外的风景、郊外,引申为旷野,田野,偏僻之地等,再引申为粗鄙、不受束缚,质朴、不加修饰等。

“史”,本义是做事,引申义是史官,佐吏、历史、史籍、文辞等。这里指像史官那样加工凝练。过去学者一般都误会这个“史”是虚浮之意,是贬义。

这一理解,最早见于韩非子说:“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韩非子·难言》)后世据此理解为:“如果口齿伶俐,富于文采,就会被认为是史官。”东汉包咸注云:“史者,文多而质少。”南朝时期的皇侃《论语义疏》则说:“史,记书史也。史书多虚华无实,妄语欺诈,言人若为事,多饰少实则如书史也。”王充则把那种“能雕琢文书”的人称为“史匠”(《论衡·量知》)白寿彝先生《中国史学史》则称:“史官参加宗教活动,他所作的媚神之词,总难免华而不实,是文胜质的。”(白寿彝《中国史学史》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6页)故杨伯峻先生释该句为:“朴实多于文采,就未免粗野;文采多于朴实,又未免虚浮。”(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61页)如此多名家的解释基本上都是沿着同样的思路。

“史”无论指称史官还是史书,将其理解为贬义的“虚浮”是明显的误读。孔子自己虽不是史官,但也修过《春秋》,他对史官一直持有正面态度,却从未见其有贬词。在某种程度上,孔子对“文”的强调见诸史册,如“其旨远,其词文”(《易经·系辞传下》),“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非文词不为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可见,孔子至少是一贯将“文”与“质”视为同等重要的。

对史书的评价出现“文”“质”分离高下的看法,是后世才有的观念。如晋代范等上表论荐《三国志》云:陈寿作《三国志》,“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晋书·陈寿传》)。

再者,在东汉班固提出“实录”说之前,直笔是史官的传统。无论是西周史事的记载,还是战国乃至秦汉的史书记载,均较为简洁,甚至可以说惜字如金,罕有长篇大论,更少繁华之词。《左传》记载,晋国太史董狐所书的“赵盾弑其君”,齐国太史记下的“崔杼弑其君”,都是寥寥数字而已。孔子身处春秋之世,不可能不知道史官这一传统,《春秋》作为鲁史,所记二百四十多年的春秋各国大事,总字数才一万六千多字。“微言大义”四个字足以说明这一切。可见后世的解释脱离了先秦的史官文化背景,是据当今时代来理解“史”。

最后,回看《韩非子》。其在“难言”中的“史”字并不是史官之意,在“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之后,紧接着一句是“殊释文学,以质信言,则见以为鄙”。很明显,这里,“史”与“鄙”是对举的。

鄙,是周代地方组织单位之一,五百家为一鄙,周制每县五鄙。释为郊外、边远之处。这与“野”的本义是郊外、田野几乎一致。

韩非子距孔子时代不远,他同样理解史官的特殊地位和传统,亦不可能赋予“史”以贬义。而联系《韩非子·难言》的上下文,更容易发现,“史”不是华而不实的意思:

言顺比滑泽,洋洋细绷然,则见以为华而不实;敦厚恭祗,鲠固慎完,则见以为拙而不伦;多言繁称,连类比物,则见以为虚而无用;总微说约,径省而不饰,则见以为别而不辩;激急亲近,探知人情,则见以为语而不让;闳大广博,妙远不测,则见以为夸而无用;家计小谈,以具数言,则见以为陋;言而近世,辞不悖逆,则见以为贪生而谀上;言而远俗,诡躁人间,则见以为诞;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殊释文学,以质性言,则见以为鄙;时称诗书,道法往古,则见以为诵。

“难言”的本义是特指在古代社会里臣子向君主进言之困难。韩非子一开始即列举了向君主进言的各种困难:

你的话和顺流畅、洋洋洒洒,他说是华而不实;你言辞恭敬诚恳、耿直周全,他说你笨拙而无条理;你旁征博引,类推旁比,他认为你空而无用;你义微言约、直率简略而不加隐饰,他认为你直言伤人而不会说话;你激烈明快、无所顾忌,道人隐私,他认为你诬陷好人而不知谦卑;你宏大广博、高深莫测,他认为你浮夸无用;你谈论日常小事,琐碎陈说,他认为你思想浅薄;你言辞切近世俗、遵循常规,他认为你贪生怕死、迎奉谀上;你言辞异于世俗、怪异不同众人,他认为你荒诞不稽;你敏捷善辩、文采斐然,他认为你故作高雅;你放弃文采,质朴陈言,他认为你粗鄙低俗;你援引诗书,称效古代,他认为你在掉书袋。

算起来,韩非子所称之“言难”有十二种,其中,第一“难”就是“华而不实”,而“史”是其中的另一种。很明显,就排除了“史”是“华而不实”的意思。尽管以上论述的是文学上的语言风格,但足以证明“史”并非是贬义的虚浮。

回到《论语》中,孔子虽然是为了解释什么是君子,将“史”与“野”对举,意在说明君子要具备“文质彬彬”的特点,但他绝不是将“史”赋予贬义,相反,他是将“史”看作一种高高在上的角色。

古代的史出于巫,巫史不分。巫是沟通天人的使者,是天人之间的桥梁、纽带。巫史分途后,史仍然带有严格的天命色彩。作为巫的一类,史的最早职责就是占卜、祭祀。因此,在夏、商、周三代,史官的地位非常崇高,他们或者充当君主的老师,或作为军队将领的顾问,“国之大事,在祀与戎”,都离不开巫史的身影,他们获得君主、大臣和民众的尊崇。中国古代典籍《易经》《尚书》《诗经》《礼记》《春秋》《左传》中都有“史”的记载。《礼记·玉藻》曰:“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君臣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被载入史书。正是因为这样,古代早期的史官都非常重视记载国事和君王的言行。后来,在神到人的权力交替过程中,史官虽然不再参与军国大事,但依然是国家的文化宗教首脑,而且相当一段时间内是一种世袭的官职,如《左传》记载的齐国太史三兄弟,西汉司马谈、司马迁父子。最早给后世留下深刻影响的史书是鲁国的《春秋》,孔子立下大功,“笔则笔,削则削”。司马迁的史官地位虽然不如先秦,但其父亲依然可以作为太史跟随汉武帝泰山封禅。

与处于边远山间地位低下的“野”相比,“史”明显高居庙堂之上,二者形成鲜明的高下对比、雅俗之分。一个未加修饰朴素自然,一个加工凝练简明高雅。因此,“文胜质则史”,绝不是传统理解的贬低史官“虚浮不实”的意思。

以上,基于先秦史官文化传统,孔子“文胜质则史”的“史”无疑是正面肯定的含义,理解为今人所谓的凝练高雅才是正解。

总之,本章全译应是:孔子说:“仁德合于礼教,是它本来应有的样子;礼教合乎仁德,是它后天应养成的形态。礼教仁德融为一体,方能成为君子。”

说明:本篇观点、内容源自刘绪义《“文胜质则史”正解》(《文史知识》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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