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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刚:甲骨文所见殷商时期的灾害救助体系

 skysun000001 2023-11-06 发布于北京
作者:刘继刚
来源:中国农史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中国农史》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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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甲骨文(图源:《世界简史:人类文明的演进历程》)

商代自然灾害种类很多,旱灾、水灾、风灾、雹灾、雷灾、蝗灾、鸟灾、震灾等已经为殷人所感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们开始借助甲骨文资料对殷商时期的灾害进行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水、旱、蝗三大农业自然灾害和防灾救灾措施的探讨。既有成果表明,殷商时期针对种类繁多的自然灾害,商王朝已经采取了多种方法进行应对,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后世灾害救助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周代更为完善的灾害救助体系形成奠定了基础。虽然学界在商代灾害研究领域成果颇丰,但目前尚未出现对殷商时期灾害救助体系研究的专篇,笔者不揣残陋,拟结合甲骨文、考古发掘和文献史料对其进行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商王是商代的最高统治者,灾害发生后,商王率领群臣开展救助活动。商代的救灾活动分为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主要有商王亲自和商王派大臣参与救助两种形式,逐步形成以商王为首巫,群巫为主体的精神救助体系和以商王为最高行政长官,群臣为成员的物质救助体系。

一、以商王为首巫的精神救助体系

对于殷人的祭祀禳灾,学界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从唯物史观分析,传统救荒思想中天命主义的禳弭论完全是消极的,但从当时的认知水平以及起到的实际作用看,禳弭行为又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灾害发生后,商王作为巫人的最高统帅,带领各级神职人员进行禳弭活动,给民众以心理安抚。

商王是精神救助体系的最高统帅。在殷商救灾体系中,作为群巫之首的商王是整个商族的精神领袖,他把控着对天神和地祇的祭祀权。“卜辞中常有'王卜’、'王贞’之辞,乃是王亲自问卜,或卜风雨,或卜祭祀征伐田猎。王兼为巫之所事,是王亦巫也”。史籍中商汤俨然一副大巫形象。《吕氏春秋·顺民》载:“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乃翦其发,磨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悦,雨乃大至。”面对严重干旱,商汤祷告于桑林,剪掉头发和指甲作为祭祀的牺牲,祈求神灵庇佑早降大雨,解救苍生。其行为虽然充满了迷信色彩,但是实际上起到了安抚民众情绪的作用,增强了民众抵御灾害的信心,也稳定了商初动荡的时局。夏末商初面对同样的旱灾,结果却是夏亡而商兴。

首辅大臣是辅政的大巫。不仅商王是巫,他手下更有一批辅政的大巫。《尚书·君奭》载:“(周)公曰:君奭,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骘、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盘。率惟兹有陈,保乂有殷。”周公以前朝七位著名贤相来阐释明君需要贤臣辅佐的道理。这七位大臣中,伊尹、伊骘、巫咸、巫贤和傅说的巫人身份毋庸置疑。他们不但“乂王家”“保乂有殷”,占据着政治上的最高职位,而且又“格于上帝”“格于皇天”,担负着神职,是当时统治者意识形态的最高权威。换言之,他们既是日常行政的担当者,又和商王一起承担巫的职责。

伊尹为相历汤、外丙、仲壬和太甲四朝,同时又在商代宗教机构中兼具最高长官之职。《史记·殷本纪》载:“伊尹名阿衡。”吕振羽先生认为阿衡就是巫教的教主。伊尹是商初贤相,曾经放逐商王太甲于桐宫,既然能处罚商王,说明其在商朝行政系统的地位极高,卜辞所记殷人对伊尹高规格的祭祀亦可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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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揭(1)(2)辞例表明伊尹与降雨是有关联的。辞例(3)表示将伊尹与商王示壬同祭,以示其地位之重要。从用牲来看,对伊尹的祭祀是隆重的。《国语·晋语二》韦昭注曰:“凡牲一为特,二为牢。”三牢,至少是六只牲畜。祭祀的方式也是多样的,有𠦪祭、岁祭和侑祭等。不仅如此,他的夫人伊爽也是能够掌管自然现象的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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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止息之意。宁风,让风停息。伊爽是伊尹的夫人,在殷人心目中,伊爽是掌管风的神灵。晁福林先生据此认为伊尹夫妇同为商代的大巫。巫咸是商代辅佐王家有功的巫师,同时也是一位权臣,卜辞亦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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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文中的“咸”即巫咸。辞例(8)意为巫咸辅佐商王,常与之相伴。辞例(9)中殷人把巫咸与商王上甲、大丁同祭,地位非同一般。辞例(10)意为商王太甲宾请于咸。陈梦家先生说:“在卜辞中能宾于帝,并为王所宾的巫师只有巫咸一人,商人旧臣中像巫咸一样能'宾于帝’的还有伊尹和迟任,但尚未见他们能被先王所宾的记载。”足见巫咸地位之显赫。巫咸为何能得到殷人如此的尊崇?《史记·殷本纪》载:“伊陟赞言于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作《太戊》。”伊陟称赞巫咸,是因为其治理王室有功。又《山海经·大荒西经》载:“有灵山,巫咸、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巫咸居于十位大巫之首,是因为其精湛的巫术和医技。不仅如此,他还在当时的宫廷斗争中帮助太戊巩固了王位,有功于商王室,从而其地位显赫起来。

伊尹和巫咸皆为当朝大巫,位极人臣。他们拥有着“绝地天通”的能力,一方面通过宗教上的大巫身份辅佐商王治理朝政,另一方面依靠广博的学识救生民于水火。这种情形在我们当今社会的某些少数民族中亦可得到佐证,在彝族中有一个特殊阶层——毕摩,彝族音译,有祭司、经师、教师之意,汉文古籍中有“鬼主”“奚婆”“希波”“觋爸”“耆老”“鬼师”“布幕”等称呼。他们掌握古彝书,拥有并通晓彝书经文“毕摩经”,识民间风俗掌故,精通古今,能言善辩,知识高人一筹,是人神两界的沟通者。彝族认为毕摩是天神派来的祭司,各种祭祀皆由其主持,地位仅次于部落首领兹莫,在族人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和特权。卜辞中的“尹”为王占卜的辞例很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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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例(11)清晰地表明了“尹”为卜人的身份,为商王卜问,从王畿徒步而来,会不会遇到危险?辞例(12)为同一版,从丁卯日到辛未日连续五天为王占卜,傍晚在师攸,会不会遇到危险?说明尹是商王近臣,有为王卜问吉凶之责。商王室的首辅大臣多由大巫担任,他们一方面辅佐商王成为民众的精神领袖,另一方面实施安抚民众心理的事务,包括对社会生产和医疗的指导等。宗、祝、卜、史、贞等人开展具体操作,数量庞大,据《周礼》载计有近千人,商王室所举行的占卜、祭祀和利用巫术进行的宁风、止雨、祈雨等救灾活动都是由他们来承担,各有分工,各司其职。

宗是祭祀掌礼仪之人,《说文解字》云:“宗,尊祖庙也。”在祭祀祖先时念祷吟诵,《周礼》中与之有关的职位有大宗伯、小宗伯、内宗、外宗、都宗人和家宗人等。祝是祭祀中主持祷告之人,《说文解字》云:“祝,祭主赞词者。”用语言来向神传达心意,《周礼》中与之有关的职位有大祝和小祝等,大祝在国家发生大的变故和天灾时,负责向诸神祈祷消灾,并举行祭祀来向神祇们报答。小祝负责小祭祀的活动,祈求获得丰收,止息风灾与旱灾,平息战争灾害,远离疾病。卜是灼龟见兆之人,《说文解字》云:“卜,灼剥龟也,象灸龟之形。一曰象龟兆之从横也。”卜负责烧剥皮龟壳,灸烤龟壳,观察征兆。《周礼》中与之有关的职位有大卜和卜师。大卜的职责是把国家大事分成八个方面的命,将观察到有关国家的吉凶及时告诉王,以便采取措施挽救国政。卜师协助大卜工作。史是主管典册之人,《说文解字》云:“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主要负责记录祭祀之事,《周礼》中与之有关的官职有大史、小史等。大史要在大祭祀的当日和负责卜事的官吏一起占卜祭日,在祭祀的当天,安排助祭诸臣所在的位次。小史协助大史的工作。贞是问卜之人,《说文解字》云:“贞,卜问也。从卜,贝以为贽。”负责占卜吉凶,《周礼》中与之有关的职官有占人和筮人。占人用龟甲占卜和用蓍草占筮。占卜之前,先据筮辞占筮八事,如果只筮而不卜,就依八卦占筮的八事,来观察吉凶。筮人掌管三种《易》书,以辨别九筮的名称……以辨别吉凶。凡是国家大事,必须先占筮而后占卜。商代贞人数量庞大,仅有姓名的贞人就有𣪊(参见辞例17)、亘、宾、历、何、黄等,也有商王及王妇、子和大臣们参加贞问,数量的多寡是贞人与卜人最大的区别。

上述诸种巫人的职掌分类见于《周礼》之中,商乃周之前朝,周又曾为商之属国,很多制度具有承继性。陈梦家先生指出:“《周礼》将古之巫事分任于若干官:舞师旄人龠章鞮鞻氏等为主舞之官;大卜龟人占人筮人为占卜之官;占梦为占梦之官;大祝桑祝甸祝祖祝为祝;司巫男巫女巫为巫;大史小史为史;而方相氏为驱鬼之官;其职于古统掌于巫。卜辞卜、史、祝三者权分尚混合,而卜史预测风雨休咎,又为王占梦,其事皆巫事而皆掌之于史。”在他看来,后世的宗、祝、卜、史等官的职掌在商代统归于巫人,直到周代才开始有更为具体的分类。

可见,商代基本形成了以商王为群巫之长,以首辅大臣为辅政大巫,以宗、祝、卜、史、贞等为负责具体事务之巫的精神救助体系。通过祭祀、占卜等活动对受灾民众进行心理安抚,对社会安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以商王为最高行政长官的物质救助体系

灾害发生后,商王除了对民众进行精神安抚和心理疏导,还要让灾民尽快得到物质救助,及时为灾民发放救济物资。殷商时期,以商王为最高统治者,以群臣为成员的官僚体系是救灾活动最有力的实施者。

商王是灾害救助体系中的最高行政长官。古往今来,任何体制下,政府在整个社会中始终拥有最雄厚的实力,是救灾最主要的力量,殷商王朝也不例外。商王是商邦之内的最高统治者,也是救灾活动的最高领导者。商王不仅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其粮食储备也是全国最多的。考古发现多处商代王室窖穴。河南郑州王村商代窖穴,平面长方形穴口,东西宽0.68米,南北长1.4米,底深8.2米,体积约7.8立方米。以不同湿度粟的密度计算,约每立方米约容纳粟746.7~626.3千克,这一窖穴可存粟类5824~4885千克。郑州二里岗前期窖穴,呈长方形,口部平面有圆形、椭圆形或长方形。有的深达8~9米,壁面平整光滑,有脚窝以供上下。如H9的上口长3.0米,宽1.8米,深1.46米,体积约8立方米,最大可盛放粮食约6000千克。偃师商城第XIII建筑基址的囷仓遗址,容积在235.5~785立方米之间,最高可容纳黍类约644吨,容纳粟类约4105吨。安阳殷墟发现有长方形和圆形窖穴。长方形长为1~8米,宽1~9米,深1~7.9米,体积在24立方米以上,容纳粮食在14000公斤左右。圆形窖穴直径为1.5~2.1米,深3~7.5米,体积一般在15立方米,盛纳粮食约10000公斤左右。这些数量庞大的粮食储备都归商王所有,在救灾活动中商王不但可以凭借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力发号施令,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救灾活动,而且可以凭借充足的粮食储备对灾民展开救助。

尹是救灾工作的实际执行者。殷商时期,救灾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依靠大臣进行,尹在救灾时行使着周代太宰的职能——“佐王治邦国”。甲骨文中尹是农业活动的直接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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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辞例中的“尹”“多尹”“右尹”都直听从王的指令,是王身边的大臣,从辞例(15)来看更是如此,“令多尹作王寢”,《说文解说》云:“寝,病卧也。”《尔雅·释宫》曰:“无东西厢,有室曰寝。”寝是休息之所,能进入者必然是商王身边的近臣。从辞例(13)、(14)来看,“尹”与“田”“禾”相连,其所做之事与农业有关。农业是殷商时期最重要的经济行业,是粮食的直接来源,“尹”位极人臣,主管农业种植,在救灾工作中具有极其近便的优势。辅佐商汤治国的贤相伊尹除了具有大巫的身份,在生产中也甚有作为,西汉农学家氾胜之曾言:“汤有旱灾,伊尹作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伊尹作为商王室的宰辅,和汤一起经历了建国之初的大旱,目睹了庄稼焦枯、民不聊生的惨状。他不仅辅佐商汤祷于桑林迎来甘露,而且教会人民凿井灌田,负水浇稼,增强了农业生产的能力。陈梦家先生指出:“卜辞旧臣伊尹、黄尹即后世所传伊尹和阿衡、保衡,都是师保之官。”殷商时期政教合一的体制也为伊尹参与灾害物质救助活动提供了便利。

臣正是商王朝官吏,常常听令于王,从他们所进行的活动来看,与救灾活动也有着较大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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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例(16)、(17)皆言妇妌能不能让丘商的黍获得好收成?丘商即王畿,商王的直属领地。妇妌是商王武丁的配偶,又称妣戊,后母戊大方鼎的主人。据卜辞所记,她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可见农业的重要地位。辞例(18)中有“小臣”一职,小臣在卜辞中至少有两类:一类是多方的小臣,一类是王朝的小臣,也叫臣正,这里所指是王朝的小臣。陈梦家先生认为“:小臣受王之令,为其征伐,为其具车马,为其司卜事。”臣正级别和分类较多,涉及国家管理的多个方面。在卜辞中被称为某臣、某正、某臣正、某藉臣、某小藉臣、王臣、小王臣;臣、小臣、少臣、旧臣、旧老臣、小臣某、小丘臣;多臣、我多臣、多辟臣等。辞例(19)、(20)言王派图片巡视㐭。甲骨文有一个图片(《合集》33237历二类),象露天的谷堆之形,陈梦家先生将其释为㐭。今天的北方农人在麦场上作一圆形的低土台,上堆麦秆麦谷,顶上作一亭盖形,涂以泥土,谓之“花篮子”。与此相似。㐭是积谷所在之处,即后世仓廪之廪。考古发现殷商时期的粮食窖穴,形制多样,制作考究。殷墟B区口径在2.1米以下的圆形窖穴为“窦”,长方形窖穴为“窖”。而在窖中又可分为“穴中之窖”和“宫室中之窖”。不少窖穴中都遗留有粮食腐朽后的绿土。商王经常亲自或派人前去察看,称为“省㐭”,辞例(20)中的便是商王派去巡视粮仓的人。鉴于商周两代制度的继承性,我们认为,商王的臣正中应该包含诸如西周时期的廪人、仓人和遗人等与救济有关的人员。

戍、五族戍、戍某等武官是救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商代的百官分为臣正、武官和史官三类。其中武官一类多与骑射、田猎和战争有关,似不直接参与救灾活动,但卜辞中有一类的官职,其主要任务有二,一是管理“众”与“王众”;二是守边征伐邦方,也就是督率众人防御外来入侵。《左传·僖公二十一年》载:“夏,大旱。公欲焚巫尫。臧文仲曰:非旱备也。修城郭……是岁,饥而不害。”鲁国遇到了大旱,臧文仲建议应当加固城郭。孔颖达引服虔祝之语:“国家凶荒,则无道之国乘而加兵,故修城郭为守备也。”国家遇到灾荒之时,敌国可能会趁机进攻,要修筑城郭做好准备。这些戍边将士积极守卫,平时保证了王国的安全,饥荒之时更可以避免敌国入侵而致雪上加霜。

可见,殷商时期的物质救助体系中,商王、尹和各级臣正是领导和参与救灾的主要力量,戍、五族戍、戍某等边疆守卫则为国家安全提供了保障。

三、后世灾害救助基本模式的确立

《论语·为政》载孔子之语:“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在孔子看来,周对殷商的礼制是具有很多继承性的,这其中也包括灾害救助制度。《逸周书·大匡解》载:“文王曰:'不谷不德,政事不时,国家罢病,不能胥匡。二三子尚助不谷,官考厥职,乡问其人,因其耆老,及其总害。慎问其故,无隐乃情,及某日以告于庙。有不用命,有常不赦!’”当遇到灾荒,文王自责自己德行不高,政事不善,致使国家疲病,并且要把灾情上报先祖。这是对民众进行精神抚慰的典型体现。

又《逸周书·大匡解》载:“维王宅程三年,遭天之大荒,……三州之侯咸率,王乃召冢卿、三老、三吏大夫、百执事之人朝于大庭,问罢病之故、政事之失、刑罚之戾、哀乐之尤、宾客之盛、用度之费,及关市之征、山林之匮、田宅之荒、沟渠之害、怠惰之过、骄顽之虐、水旱之灾。”灾荒发生后,文王召集三州之官事包括冢卿、三老、三吏、大夫、百执事等人。检查造成饥荒的原因,行政的得与失,刑罚是否残暴?使用哀乐是不是过度?宴飨宾客是不是铺张?花费是否浪费?以及关市税收是否合理?山林资源是不是匮乏?田宅是否荒芜?沟渠损坏的程度如何?有没有怠工慵懒、骄玩过度?水旱灾害的具体情况如何等。这是对民众进行物质救助的具体表现。

春秋时期对于灾害的救助仍然沿袭了前代精神和物质救助并行的模式。公元前564年,宋国发生火灾后,司城乐喜指挥救灾,除了组织民众利用水器灭火之外,还令相关官员进行祭祀祷告祖先。公元524年郑国发生严重火灾,郑国执政子产首先派祝、史向先君报告,安抚民众,同时又进行了积极的救火行动。作为执政的行政官员,还同时担负着民众心灵抚慰者的角色。战国时期,虽然仍没有出现明确的救灾机构,也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工作程序,但中国古代的救灾体系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完善之中。从周代典籍中所描述的情况看,西周的统治者已经意识到救治灾荒并非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地区能够单独完成的事情,需要各个部门和各级组织之间协调起来共同行动。在周天子号令下,由大宰带领廪人、仓人、遗人、乡师等职官配合实施各种救济活动,与之有关的基层官员如冢卿、三老和三公以及大夫、众有司全部参与救荒工作。因此,追溯至殷商时期,商王以首巫和最高行政长官的双重身份,率领众巫和大臣们开展救灾活动是合乎情理的。
作者单位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注释从略,完整版请参考原文。

编辑:拾 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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