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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书】0878 《利维坦》:青年政治学者张笑宇为你权威解读

 长沙7喜 2024-02-25 发布于湖南
  

 关于作者

托马斯·霍布斯,英国政治家、哲学家。他被英国学者奥克肖特称为“英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也是政治哲学界两千多年来的“三大丰碑”之一。霍布斯理论的最大特点有两个,第一是对人性恶的发掘与阐释极其深刻,第二是他在自己理论基础上展开的逻辑论证非常严密,体系非常完善。

关于本书

《利维坦》是托马斯·霍布斯生平最重要的著作,出版于1651年。初版的《利维坦》有一个极为著名的封面,描绘着一个戴着王冠的巨大海怪,一手持剑、一手持仗,海怪的身体则由无数的人民所构成,暗示着由个人转让权利组成的国家有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将颠覆基督教体系的整个世界观。而事实上,这本书也是近代政治哲学中最重要、最具革命性和颠覆性、最富有话题性的一本著作。政治哲学界有一句话私下里流传很广:大思想家都是读大书读出来的,而政治哲学里最容易读出大思想家的一本书就是《利维坦》。

核心内容

霍布斯人生中经历的最重要事件就是英国内战,《利维坦》的思考和写作,就跟这场内战有很大关系。本书以人性恶的理论为基础,以完整、严密的逻辑体系论证了现代国家应当如何从社会契约中产生,帮助人们终结邪恶而悲惨的自然状态。霍布斯的理论逻辑完善却残酷,自提出之日起,他就遭到了很多批判和反对。但他理论中对于暴力机构本质的洞悉和对政治紧急状态的重视,却是现代政治的理论基础,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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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本期为你解读的是《利维坦》。这本书由专栏《刘苏里·名家大课》请来的老师,华东师范大学世界政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笑宇解读,这期音频是我们专门为你制作的听书特别版。这本书的中文版有580页,我会用大约28分钟的时间,为你讲述其中的精髓:霍布斯在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利、贪婪凶恶的,我们不能妄图改变人性,而是只能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一个国家,让人们用和平的手段去满足自己的利益。

我首先简单介绍一下“利维坦”的书名和它的主题。“利维坦”这个词指的是《圣经》中的一种与上帝相抗衡的大海怪,作者霍布斯用这个词指代现代国家,他隐含的意思其实就是,国家的强大力量甚至可以达到与上帝相抗衡的地步。这在当时,可以说是一种石破天惊的颠覆性理论。

所以,这部书其实是一部讲述国家理论的政治哲学著作。一般而言,政治哲学是研究政治“应然状态”的学问,也就是说,它是告诉我们理想中的政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与政治哲学相对应的是政治科学,它是对政治进行“实然分析”的学问,也就是说,它告诉我们现实中的政治实际上是按照怎样的规律进行运作的。

但《利维坦》这部书呢,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颠覆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作者霍布斯希望发现一种现实科学意义上成立的普遍人性,然后按照这个现实中普遍人性的规律来引导,建立一种新的政治哲学。这就跟传统上以道德为导向的政治哲学有极大区别。

比如,古代政治哲学都是告诉你,你的灵魂应该向善,应该向往智慧,应该接近神的道路,然后以这些道德劝诫为方向,告诉你好的国家是怎样的。霍布斯却告诉你,人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利、贪婪凶恶、贪生怕死的,你不要妄图改变人性,而是只能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一个国家。所以好的国家不是能引导人向善的国家,而是能镇得住一切贪生怕死凶恶之徒的国家,引导人向善不是国家的工作,也没有任何意义,国家的工作就是让人们用和平的手段去满足自己的利益。正因为霍布斯极大颠覆了古典政治哲学,所以学者们有说法,说他是政治思想史上现代性浪潮的一个高峰。

接下来,我们就来认识一下这位颠覆了古典政治哲学的霍布斯。霍布斯生于16世纪末,死于17世纪末,活了91岁。他一生中经历的最重要事件就是英国内战,他的著作和思考也跟这场内战有很大关系。英国内战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它是爆发于英国查理一世国王和议会革命派之间的战争,最终国王战败被处死,革命派取得胜利。

霍布斯当时是王子的教师,所以他其实是保王派。内战爆发时,他逃到了巴黎,并发表一系列著作给国王辩护,认为国家和政府的混乱是最大的不幸根源。《利维坦》就是这些辩护著作里最重要的一部。但是这本书出版后,反而引发了保王派的不满,因为这部书里的思想在他们看来太黑暗了,太不敬仰上帝了,所以流亡海外的保王派反而开始对霍布斯群起而攻之。霍布斯没有办法,回到了英国,得到了革命派的庇护。之后的几十年里,他主要精力都放在物理学和哲学研究上,但因为不重视实验,他的物理学成就很小。

霍布斯理论的最大特点有两个,第一个是对人性恶的发掘与阐释极其深刻,第二个是他在自己理论前提基础上展开的逻辑论证非常严密,体系非常完善。因为这两个原因,他被称为“英国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和政治哲学界两千多年来的三大丰碑之一。人们也用“霍布斯主义”来称呼那些反对道德和信仰崇拜的人。

但是,所有人又不得不承认,霍布斯的理论为现代国家使用暴力的必要性做了最深刻、最充分的论证,如果哪个国家或民族在现实政治中忽视了霍布斯的逻辑,那就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你现在可能对霍布斯和霍布斯的这本《利维坦》有初步的概念了,我再为你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体例。这本书共分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论人类,第二个部分是论国家,第三个部分是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第四个部分是论黑暗的王国。霍布斯把书分成这四个部分,是跟他的理论特点与当时的思想环境有关的。

我之前介绍过,霍布斯颠覆了传统意义上政治哲学与政治科学的关系,他把现实世界中的人性恶抽象出来作为砖块和石头,然后搭建起了自己的理论大厦。所以,论人类就是他的理论基础,也就是砖石,而论国家则是他搭建起来的理论大厦。所以这两部分的第十三章到第十八章是他最精彩的部分,也是我要为你详细解读的部分。至于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都跟当时的基督教思想有关。因为当时主流的政治思想还是认为,人类应当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所以国家也应当服从上帝的旨意。但霍布斯的理论,其实是把基督教整个从政治哲学里连根拔起了,所以他要花很长的篇幅来伪装自己,让自己的理论看起来也跟基督教体系是相融合的。当然,你已经知道了,他没能掩饰住自己,被人们广泛称为无神论者。

接下来我就顺着书中的逻辑,为你详细讲述《利维坦》的精髓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霍布斯是如何从“论人类”到“论国家”,并由此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的。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看看《利维坦》中的人性论。你需要注意的是,霍布斯跟牛顿基本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也就是物理学大突破的时代。所以他当时对人性的理解其实是受到物理学突破所影响的。你要知道,中世纪对人的理解是上帝造人,然后把灵魂吹进了人的身体,所以人要向善,这是你的灵魂规定的。但是霍布斯经过现代物理学冲击后,对人性的理解就发生了一个转变,那就是:人就像物体一样纯粹是一种生物,意识什么的其实都受到物理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影响,比如风吹你你觉得冷,太阳晒你你觉得热,这都跟上帝无关。所以,你想做什么事都是你自己意识的动力决定的,跟上帝没有关系。那意识的最根本动力是什么呢?

霍布斯说,归根结底就是两条:欲望和恐惧。你的意识天生就希望占有更多的东西,想要食物,想要美女,想要金银珠宝,也就是利益;同时你的意识最害怕的就是失去这一切,尤其是彻彻底底失去这一切,也就是死亡。

所以霍布斯对人性有一句十分经典的名言:(所有人都有一种普遍倾向,那就是)得其一思其二、死而后已、永无休止的权力欲。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并不永远是人们得陇望蜀,希望获得比现已取得的快乐还要更大的快乐,也不是他不满足于一般的权力,而是因为他不事多求就会连现有的权力以及取得美好生活的手段也保不住。

因此,霍布斯总结说,人性最强烈的两大动力就是欲望和恐惧,也就是追求利益,并且害怕失去利益。除此之外一切其它的都是虚伪的,没意义的,包括道德在内也是如此。霍布斯说,如果你听到别人在对你宣扬道德,只有两种情况,一是他在用道德掩饰某种利益,二是他自己脑子不清楚,把别人关于道德的虚伪之词当真了。但是你也不用管,你就看清楚一点:自己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就够了,这样,你才是一个理性的人,而理性就是人最大的武器。

所以听了霍布斯的论证之后,你现在可以先把人看作一种动物,这种动物做所有事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最重要的是避免自己的死亡。那么,如果现在把这批动物都放在一个叫做“自然”的笼子里,会发生什么事呢?

霍布斯说,很不幸,你不要忘了这种动物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他们彼此之间的能力非常平等。这个平等是什么意思呢?它不是说我跟爱因斯坦一样聪明,或者跟拳王泰森一样强壮,而是说,人这种生物,在自然界里要杀死同类是很容易的,就算你是泰森,我是普通人,我也可以趁你睡觉时偷袭,或者给你下毒,大家都只有一条命,死亡面前人人平等。

正因如此,如果我们把所有人都关进一个叫做“自然”的笼子,后果一定是大家自相残杀,因为所有人都想要满足自己无止境的欲望,而你又有能力杀死我,那我经过理性思考后最好的选择就是先下手为强。

霍布斯把这个状态叫做战争状态,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叫做“自然”的笼子里没有诞生“社会”,那它就是一个战争状态,人人相互为敌。这种状态是可怕而且可悲的,人们不断处于对横死的恐惧和危险中,没有和平的希望。

这里我要提醒你一点,霍布斯认为“怕死”是人最大的恐惧,所以这个战争状态是不能被利益抵消的。比如你说,如果笼子里的物产极大丰富,是不是就能解决问题了?答案是不能。因为就算这个世界盛产大量果实,人人都不会饿死,但谁也保不准自己哪天就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失去手中果实的情况,这个时候他还是必须把别人干掉,把他手里的果实抢过来。所以,战争状态才是根本,经济利益是附属品。

你注意到霍布斯理论的这一点有什么好处呢?比如现代国际政治有一些幼稚的观点,认为两个国家之间虽然在安全上有冲突,但经济关系足够好的话就可以推动政治关系的改善。但其实安全都保证不了,赚钱还有意义吗?所以正常国家一定是经济利益为政治安全让步。如果你非常熟悉霍布斯的理论,你就不会犯这种幼稚错误。

回到《利维坦》的理论体系中来。我现在给你介绍了霍布斯的战争状态,你可能发现了,在这个状态中生活,其实是违反人类天性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贪生怕死的,但这么一个自然状态却会给我们每个人带来生存危机。所以,我们天性里面也根植了一种动力,逼迫我们每个人组成社会,来克服生存危机。所以可以说,战争状态是源于天性,组成社会也是源于天性,这种天性,就是霍布斯所说的“自然法”。

这里我要简单介绍一下“自然法”这个概念。因为古代中国哲学里没有这个概念,它是古希腊人发明的。为什么会有这个概念呢?你要注意到,古希腊人跟古代中国人不一样,因为地理的阻隔,古代中国人面对的外部文明水平太低了,所以你像孔子孟子这些大思想家,他们都是跟中华文明内部同源同种的人打交道。但是古代希腊人跟埃及人、波斯人和罗马人打交道,他们一开始就意识到有跟自己非常不同的文明存在,那这样就有一个问题:因为每个社会的法律都是按照自己的习俗制定的,比如巴比伦人认为卖淫是合法的,波斯人认为国王随意剥夺臣民财产是合法的,而埃及人认为国王和自己的姐妹结婚是合法的。

所以,古希腊人就认为,这些法律都是人为的,是不靠谱的。那么真正靠谱的法律是谁制定的呢?是自然,这就是自然法。“自然法”这个概念的重要性,就在于为一个社会本身习俗和法律的正义性提出了更高的基础。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国家制定的法律也可能是不正义的,有一个比国家还要高的正义标准存在。

那么在霍布斯这里,最大的“自然法”就是保障每个人的安全,这是从我们的天性出发的,所以最高的自然权利,就是一个人可以用任何手段来保卫自己的生命安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反抗国家,也可以说是正义的,因为这是基于自己的自然权利。这里就会推理出一个非常重要、可怕又有趣的结论,如果你自己没有推理出来,我待会会告诉你答案。

我们再回到《利维坦》的论证逻辑。你现在知道了,人性中要满足欲望的一面决定了我们生活的自然状态就是战争状态,但人性中怕死的一面又逼迫我们要建立起一个社会来确保我们的安全,这就是所谓的社会契约理论。

“社会契约”,指的是每个人签订一个契约,来决定大家共同组织一个社会。这个理论描述的当然不是历史事实,而是一种历史应然,也就是说,尽管我们这个社会事实上不是签订契约组成的,但是我们应该假装它是一个由签订契约组成的社会。为什么我们要这么假装呢?这还是跟我刚才给你介绍的“自然法”概念有关。因为如果我们这样假装了,我们这个社会在理论上就要受到这个契约的约束,这个社会里有悖于契约的法律和规范就是不正义的。

比如,如果我们建立社会时签订的契约规定,这个社会必须保障每个人的生命财产,那么社会就不能制订一部法律,允许国王或政府随意剥夺一个人的财产和生命,因为这是违背契约的。

但是根据霍布斯的理论,人是没办法随随便便就成立契约的。为什么呢?因为人说的话是不可信的。你还记得我给你介绍过吧?如果一个人给你讲道德仁义,那么他背后一定是有利益图谋的。所以,如果在自然状态下,一个人跟你说,我要跟你签订契约组成社会,你也没办法信任他,因为他完全可能是在蒙你。那什么情况下人说的话才可信,契约才能成立呢?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有一个比每个人都要强大的力量给契约进行担保,说谁要是违背契约我就惩罚谁,这个时候,大家签订契约的话才是可信的。

所以,大家签订社会契约的前提,或者说必须同时做的一件事,就是先创造出这么一个比所有人都要强大的力量,然后在这个力量的确保之下,这个原始契约,以及之后的一切契约,才有可能达成。

霍布斯理论中这个原始契约的内容,就是所有人跟所有人都签订契约,把自己的自然权利,也就是动用一切手段捍卫生命安全的权利转让给这个强大力量,让它来确保契约能够成立,确保和平状态能够得到维护,这个强大的力量就是国家。

第二部分

你要注意到,这是霍布斯版本的社会契约论跟其他所有人都不同的地方。如果你了解一些政治思想史的话,你可能会知道,洛克和卢梭也都有不同版本的社会契约理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说,国家跟人有契约,个人转让权利承认国家,国家必须保护个人权利。他们理论成立的前提是契约不需要别的条件,这个人说了话签了字就算数了。但是在霍布斯这里,每个人都是贪婪之辈,所以人的话是不可信的,他也就没资格跟国家签契约,因为没有国家,他连约都签不成。

这就是为什么霍布斯虽然承认社会契约理论,但是他理论中的国家却不需要保护任何人的个人权利。因为人的天性就是这么可恶,而国家的职责就是镇住这么可恶的人,所以它不需要也不能跟任何人签订契约来束缚手脚。国家真正的使命就一个:确保一切契约有效力,谁违反契约就惩罚谁。国家的职责就是尽全力确保这一点,除此之外它就不用负责其它事了。

这里我就可以告诉你,刚才那个重要、可怕又有趣的结论是什么了。你一定还记得,霍布斯认为每个人天生享有一种自然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他可以动用一切手段来保卫生命安全。那么,如果他因为保卫自己生命安全而违反自己签订的契约,也就是国家的法律,这算不算他的自然权利呢?霍布斯说:当然算!这个时候国家有权用一切手段去惩罚他,他也有权用一切手段逃脱国家的制裁,你不能说他是不正义的。

那么,这一条隐含的结论就是:国家天生就不可能是正义的,因为它为了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定要阻止破坏和平状态的人行使自己的自然权利,而根据“自然法”理论,一个违反自然权利的社会当然是不正义的!所以国家永远都不可能是正义的!

那么,国家是邪恶的吗?当然也不是。如果没有国家,任何正义的契约都不可能实现,因此国家当然也不会是邪恶的。国家不是正义的也不是邪恶的,它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如果你想通了这个问题,你就会发现霍布斯真正隐含的意思:国家这种东西跟正义和邪恶是没有关系的,它就是确保契约成立的机构而已。所以,你实现正义,也不要指望通过国家去实现。

你仔细琢磨一下这个道理,就明白霍布斯的理论为什么如此具有革命性了。古往今来,几乎所有的西方政治哲学理论都希望我们能建设一个正义的国家,只是这个正义的标准不一样。古代哲学家认为符合神意和美德的国家是正义的,中世纪哲学家认为符合上帝旨意的国家是正义的,近现代哲学家认为符合人民意愿的国家是正义的。但是所有这些理论都有一个思维惯性,那就是国家和正义必须合拍,国家必须承认正义的原则,正义也必须得到国家的承认。

但是霍布斯的理论恰恰要说的是,国家跟正义应该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因为人性是恶的,国家的使命是要对付恶人,而国家不恶是没办法对付恶人的。所以,如果你要实现你的正义,正确的方式是什么呢?你根本不用考虑国家的意志!你要做的是根据你的正义原则来跟别人签个契约,只要别人肯跟你签这个契约,国家就要来保卫这个契约,这才是正义真正的实现方式:它需要你自己去发现、自己去推动、自己去说服别人认可,而不是你把它交给国家公权力,然后回家睡大觉!

这就能解释一个现象:尽管霍布斯认为国家几乎可以不尊重任何人的个人自由,但学界大佬们还是把他当做自由主义理论的奠基人。一般人对自由的理解都是从自我出发的,我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这个叫自由;水平稍微高一点的人理解自由,是从自我和他人的关系出发的,我的自由权利同时也是我的责任,我行使自由不能妨碍他人行使同样的自由;但是真正的高手理解自由,是从自我和世界的关系出发的:这个世界从来就没答应过给我什么,但它同时也从来没阻拦过我实现什么。所以我想要的任何东西,都必须我自己去争取,而我在争取这些东西时要发挥我的全部聪明才智,动用我能动用的一切手段,只要这个手段没有妨碍他人的利益与安全。这才是真正的自由精神之所在。霍布斯对国家的解释,才是真正尊重了这种自由精神。

总结

到这里,我就带你了解了霍布斯《利维坦》最精彩和最重要的部分。至于还有一些论述基督教思想的部分,由于时代环境的变迁,今天的研究者们已经很少关注这部分内容了,我也就不为你详细介绍了。简单说,你只要记住,国家在霍布斯的理论里有强大的力量,它好像行走在世间的上帝一样有力,但它本身跟正义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为什么霍布斯用一个怪兽来命名它的原因。

霍布斯这本《利维坦》出版之后,在当时和后世都引发了巨大的反响。但是绝大多数人的关注点都集中在两点上:一是他在这部著作里基本上采取了一个无神论的态度,也就是把上帝从政治哲学里请出去;二是他这个社会契约理论几乎没有承诺国家保卫个人的任何权利,这一点就引发了大量批判和误读。批判者比如像比他稍晚一点的洛克和启蒙运动中的卢梭,这两位思想家也提出了自己版本的社会契约理论,他们跟霍布斯都是社会契约理论中最重要的思想家。

在实践中,几乎没有哪个国家敢说自己是按照霍布斯的理论来建国的,因为大家都不希望说看到自己的国家和政府完全不捍卫正义。但是如果你仔细去研读现代国家背后的历史,你会发现,霍布斯的理论有两个十分重要的要素,哪个国家要是忽视了这个要素,就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第一个要素,就是暴力的中立性。因为国家必然是一个暴力机构,而暴力最大的特点,它不是靠道理来说话的,它是靠拳头来说话的。霍布斯对这一点看得非常透彻,在他的理论里,不管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国家作为暴力机构的本性是不变的,它的职责就是用好暴力,维护好契约。而如果你把正义交给暴力机构,那后果可能会相当可怕。这方面的例子比如法国大革命,大革命中的雅各宾派宣称自己是代表民意的,因而是最正义的力量,但雅各宾派当政期间却实行了最可怕的恐怖统治,有7万多人仅仅是被怀疑叛国,就在断头台上被处死。所以法国大革命之后大家学到了一个严重的教训,就是所有的暴力必须在中立化的制度下来实行,这就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第二个要素,就是紧急状态的重要性。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说,霍布斯对人性的分析简直太扎心了,所以你永远不要期望人性能够改变,你的政治必须时刻准备好预防人性恶的一面,换句话说,就是准备好紧急状态的出现。紧急状态是一个宪法学术语,它指的是宪法赋予国家政府这样一种权力:国家在紧急时刻可以停止一切法律的运行,动用一切手段来维护国家的安全与利益。这种状态毫无疑问是对民主和自由的重大破坏,但你永远无法确认自己可以不需要它。

这方面的例子比如荷兰,这个大航海时代最富有的国家把国防安全寄托在国外条约上,忽视了对自身武力装备的加强,结果它没想到,跟它签订共同防御条约的英国撕毁了条约,协助法国入侵了荷兰领土,大航海时代的财富积累就此毁于一旦。

所以,霍布斯这套理论尽管有很多问题,其中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也显得很陈旧,但他对人性的洞察之深刻,对国家本性的分析之精确,对政治状态的逻辑推理之严密,对我们今天依然有很大价值。

尽管人类文明已经走到了今天这个程度,但我们还是很难说,从道德和人性的角度,我们比起霍布斯时代改善了多少。尤其是在国际社会中,绝大多数理论家都公认,国际关系有很大一部分依然处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中,国与国之间是相互怀疑的,是以自己的利益和生存为第一要务的。尽管有联合国和欧盟这些组织的存在,但它们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个基本的状况。

霍布斯讲的很清楚,一切理想政治的基础都是秩序,而秩序这个东西必须以暴力为后盾,因为人这个东西坏起来是没有底线的,你必须用暴力震慑他们去服从秩序,才有可能建立进一步的政治文明。

中国人经历了几千年的治乱循环,我们这个民族应该说目睹了世界上最残酷、血腥、暴力、狡诈的历史斗争,对秩序的意义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但是,即使是我们自己的哲学家,也少有霍布斯这样用逻辑体系把秩序的重要性讲得如此透彻与深刻的。

所以,阅读霍布斯对我们来说,也有着极为深刻的意义。因为我们很可能比其他民族更深刻地理解历史大周期。时间延长到一二百年,国家兴亡真的只是一瞬间的事,决不可因为一时的繁荣就沾沾自喜,冲昏了头脑,忘记了政治的底线和人类这种动物的本质属性。秩序之于政治文明,用一句话形容,就是“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人类对好的政治文明的探索从未终止也不该终止,而一个好的政治文明,既不能缺少对星空的仰望,也不能缺少牢固的地基。谁若忘记了这个基本原则,现实终将在他眼前撕裂,秩序的深渊将在他面前暴露,而霍布斯的幽灵,将会从这一切人针对一切人的战争深渊中,凝视着他的眼睛。

撰稿:张笑宇
脑图:摩西
转述: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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