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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转变职务犯罪侦查方式的八点主张

 神州国土 2012-04-12
加快转变职务犯罪侦查方式的八点主张
关福金

    适应新刑诉法要求,加快转变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方式,是我们当前必须着重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从侦查工作实际出发,应当努力做到信息化引导、预警化研判、精细化初查、规范化讯问、组合化证明、扁平化指挥、一体化支撑、编成化保障。

    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是严重的腐败犯罪。近年来,犯罪侦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办案规模扩大,案件质量提升。但是,影响工作健康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特别是制约犯罪侦查的一些瓶颈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化解。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适应新刑事诉讼法要求,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加快转变侦查方式,应该是我们当前必须着重思考的问题,从侦查工作实际出发,应当从以下方面作些探索: 

    一、信息化引导。当前的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化是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和基本特征。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是一种能动的执法活动,必须顺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要求,走信息引导侦查的发展之路。对于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而言,我们关注的信息是以案件线索为主要内容、其他涉案信息为辅助的信息群。我们强调信息化引导,最主要的是因为信息在侦查工作中处于基础性、战术性和战略性的地位。因为信息既是侦查工作的源头,也是侦查的手段,更是决策的依据。一方面,没有足够的信息,侦查就无从启动,在信息与其他侦查要素的关系中,信息成为侦查活动和侦查要素的内在联系,获取、传递、利用信息是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对侦查人员和侦查行动进行运筹谋划和发令调度的决策活动必须建立在信息优势的基础上,从一定意义上讲,决策就是处理和利用信息、生成处置行动指令的过程,没有信息的支撑,侦查决策也就无从谈起。因此,要建立一个或多个信息平台,凸显大空间、多维度、全时空行动的特点,对侦查人员掌握的消息、情报、资料、知识等进行收集、整理,以信息网络和信息平台为载体转化为战斗力,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决策、高效行动。 

    二、预警化研判。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不仅极大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也给人民群众人身、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可以说,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是所有犯罪类型当中公权力与公民个人私权利最尖锐对立的表现,也是产生或者激活、激化社会矛盾的重要因素。因此,查办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过程中从线索发现和审查、初查、立案,到侦查取证、强制措施适用、案件终结和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判断评估预警都十分必要。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我们有责任在办案工作中通过科学研判,制订周密预案,采取积极措施,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当然,强调风险评估预警化研判不是犹豫彷徨、左右摇摆,而是既要坚决,又要慎重,依法准确办案。 

    三、精细化初查。从法律规定来看,初查既包括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材料的书面审查,又包括必要调查。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对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查强调要放开,这是符合犯罪发案情况和办案工作实际的,因此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但也带来一个问题,就是一些人把放开误读为粗放,以致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初查工作粗糙、毛躁,因此,初查工作的精细化应当成为转变侦查方式的一个重点。精细化初查的基本要求是客观、全面、细致地收集犯罪证据。首先,要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运用询问、调取证据、查询存款汇款、勘验、检查、鉴定等手段开展取证工作;其次,在全面的基础上,要对直接影响立案、采取强制措施、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的关键证据,以及随着时空变化容易毁损、灭失的证据采取精细化收集、固定和保全;第三,要适应科学技术发展潮流,准确把握时间观念中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三度,空间观念中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两域,以及时间空间组合中多形式组合和任意性组合的多样性特征,除了对传统证据的重视以外,对于虚拟空间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必须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侦查实践表明,虚拟空间信息,如QQ、MSN、博客、微博等的文字、图片等与犯罪相关的信息,对于揭露和证实犯罪具有积极作用。 

    四、规范化讯问。讯问是侦查人员为了查明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和其他问题,收集案件证据,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形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和诘问的一种侦查手段。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之一。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两次修正,但是侦查程序、证据观念、庭审制度等仍然存在缺憾,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在侦查以及认定犯罪中的作用仍然不可替代,因此,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讯问犯罪嫌疑人几乎是每一起案件侦查的必用措施和必经程序,也因此生发出很多问题。在高度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今天,规范化讯问就显得非常重要。要严格遵守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规则,保障讯问主体、手续、时间、地点合法;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严禁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获取供述;要坚决落实保障讯问犯罪嫌疑人依法、有序进行的诸如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安排;要认真贯彻“两个证据”的相关规定,用以“倒逼”侦查活动,特别是讯问犯罪嫌疑人活动程序合法、内容规范。 

    五、组合化证明。证明是侦查工作的核心,侦查活动就是侦查人员调查、收集、研判、固定证据,并运用证据证明犯罪的过程。组合化证明,首先要求树立客观全面、法律真实等证据观念,在侦查实践中坚持常识不需要证明的证据观,以及作为犯罪所需具备的明知、故意或者目的等要素,可以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予以推定等观念;其次,要高度重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等客观或者科学证据在证实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并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如国土资源、森林、海洋等监测监管过程中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形成的卫片(包括数据光盘、卫片出图数据以及外业调查记录等)等新形态证据收集和利用;第三,运用技术手段如三维(3D)立体成像技术,结合现场调查访问,使死证据素材变成活证据素材,使无声证据素材成为有声证据素材;第四,要围绕证明对象,按照证明标准和规则,遵循证明方法和路径,对证据素材进行组织、整合,有效形成证据整体、揭示证据关系,从而形成证明依据,认定犯罪事实。 

    六、扁平化指挥。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是整体工作,需要团队作战,有时甚至是多层次、多部门联合行动,侦查指挥工作就成为侦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的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存在着指挥层级过多、授权不足、反应迟缓、检令不畅等问题,制约和影响了命令效果和处置效率。面对条块分割、行业保护等侦查案外因素,果断、直接、清晰的指挥非常必要。为提高指挥效率和效果,应当树立扁平化侦查指挥理念,针对当前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环境面临的难题,实行一种减少管理层次、增加管理幅度的指挥模式。要通过着力解决层级结构这样的指挥模式,保证令行禁止、快速反应,避免侦查指挥矢量的纵向逐级递减或横向逐格分散。 

    七、一体化支撑。长期以来,我们强调侦查一体化,主要目的是排除侦查工作中的干扰阻力;从转变侦查方式角度出发,这里强调的一体化,更应以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为落脚点。从实践来看,制约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的瓶颈问题,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立案难、处理难,原因主要在于执法环境不佳,而积极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最有效手段就是一体化,这种一体化既要有横向联合紧密,纵向上下一体的一体化办案机制,更要有以检察长为核心,以“三长”(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自侦部门负责人)合力为支撑,以主动工作的姿态去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其他部门的支持,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健康氛围,有效保证国家工作人员廉洁履职,规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八、编成化保障。现代侦查工作,保障越来越重要。要实行侦查力量统一调配,着力实现结构立体化,即上下一体,侦查力量实行“双重领导”,侦查队伍在接受本级院领导的同时,还接受上级侦查部门在业务上的领导和指挥,上级检察机关以建立侦查人才库,对侦查人才统一管理;由上下多级检察院的侦查人员组成侦查力量查办案件;成建制抽调辖区内办案力量统一使用等等,以保证侦查工作流畅、高效。要实行侦查资源统一调配,整合现有侦查技术装备资源,加快科技强侦步伐,对侦查装备分级建设,优化组合,统一使用,通过编成化组织,形成大侦查保障格局,实现侦查资源保障的整体性,顺利实现侦查目的。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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