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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民政文化建设的思考

 蜀南孺子牛 2012-04-20

关于推进民政文化建设的思考

来源:龙山县民政局 作者:周栋材

 

     民政工作是一项古老而常新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和谐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民政文化的建设与完善。而要使民政文化由虚变实,成为社会发展基础性、综合性动力,推动民政战略目标的实现,就必须使文化理念真正扎根于民政范畴之中。在创新社会服务和管理,推动民政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大背景下,如何推进民政的文化建设,使之为社会和谐的发展提供动力就成为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一、民政文化建设概念及内涵

  民政文化,是民政事业整体跨越最重要的软实力,是人类共性文化在民政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民政人与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在长期的价值实践中,经过不断选择积累沉淀反复提炼而逐渐形成的。“民政文化”的理念,产生于民政事业发展的实践,又对整个民政事业的建设起着正确的导向和巨大的推动作用。从民政文化概念看,民政文化定义为:民政部门在长期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具有本行业特点的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的总和,是独具民政行业特色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综合体现。民政文化渗透于民政机构业务的和非业务的行为体系、精神观念、团体风尚、传统习惯以及外部形象各个方面。从民政文化要素看,“民政文化”应具备人(民本)、法(法律)、效(效能)、义(责任)、道(规范)五个核心要素。这五个要素蕴含着“民政人”和“民政物”两大方面,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构成了具有一定能动作用动态平衡的民政文化生态。基于上述认识,"民政文化建设"其基本内涵应表述为:以民为本、全面拓展、整合载体、持续发展具有物质和精神文化属性的综合建设,这一表述既可以从民政的形到工作面去得到理解,亦可以从形以上的民政文化层面去感悟,更可以准确把握推进民政文化建设的方向、目标、任务及要求。

  二、民政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民政文化建设出现的问题看,它与民政事业发展问题有着共同特殊性。一是导向不准,没有明确的追求。盲目攀比、贪大求快、“唯规模”论,酿成工作思路不清、发展方向不明隐患;二是建设质量差,提升民政影响力不高,形成“关系文化”,而不是靠整合文化载体和靠品牌信誉;三是缺乏民政符号性硬产品,其民政在社会的标识性、功能性作用弱。四是重形式,赶风头抓建设。民政文化建设停留在发文件、抓抓宣传报道、张贴横幅标语等层面,建设的目标以及任务和要求适应不了现阶段的需要。从民政文化建设问题表现形式上分析,有重行轻道、重效轻质、重物轻人、重利轻义、重形轻实等等。当前许多民政部门对民政文化的内涵缺乏深刻的理解,并存在一些片面的认识,有的认为民政文化是搞虚的,一切力量都要放在增资上,而民政文化建设属于思想范畴,存在着与己无关的想法;一些人对"民政文化"建设概念不够了解,虽然也做了一些工作,但大多数是零打碎敲,够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民政文化建设;此外,民政文化建设活动内容单一,形式单调,对弘扬民政精神、塑造民政形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等深层次的领域重视不够;也没有把民政文化建设与民政全面发展融为一体,有机结合起来。

  三、推进民政文化建设实践与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不断加快,民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很大变化,民政工作在整个现代化建设格局中位置的根本转变和大幅度提升,为民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而民政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已经呈现在民政的面前,问题也意味着机遇与挑战。如何利用活动中凸显的问题,应借鉴国外民政文化的优秀成分和科学管理,结合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建设好有中国特色的民政文化,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文化保障是我们责任和义务。

  (一)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建设队伍。领导重视,有专班专抓,造就一批民政系统文化建设队伍是民政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保证。特别是各级领导要把握好民政文化建设的方向和基本原则,在学习、借签先进经验和开展活动中切实加强领导,搞好保障到位;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作到整合社会宣传资源,科学谋划文化建设项目,实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这不仅是各级领导的一种积极态度,更是一种胸怀和时代责任。

  (二)开展民政文化意识教育。民政文化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应是: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发展民政事业服务的思想;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一批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热爱本质工作的民政工作者;进行民政文化教育,使全民政系统形成积极的共同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民政人的工作积极性。要把民政的理念、观念和核心价值传递给工作人员,增强他们的民本意识、品牌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以达到教育和引导的目的。

  (三)制定民政文化建设目标和措施。针对民政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确立民政文化建设的战略定位,切实制定出短期和长远计划目标。在计划中做到民政文化建设与党的建设结合;与民政事业的总体布局结合;与行业规范结合;与完善单位岗位责任制结合,使计划目标更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从操作层面上讲,民政文化建设目标及任务应体现在“五有”。一是有追求。追求就是通过建设,民政带出一只什么样的队伍,体现责任感和使命感。确立目标追求,可以为民政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二是有标识。民政文化建设要有区别于其他行业的形象符号,有标识是民政文化的外在集中体现;三是有活动。活动是民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如开展的“争先创优”,“民族文化进机关”和“普法用法”竞赛活动,使民政文化得以生动展现;四是有品牌。有品牌就有信誉、有影响力、有社会综合效益。品牌中最重要的是民政文化产品质量,他是民政文化的结晶。因此,措施得力抓服务,才能形成服务品牌,才能展示民政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五是有载体。进一步整合民政媒介、出版、广告等资源,鼓励多元主体进入民政文化产业,汇聚民政文化人才,拓展民政文化资源,搭建民政文化载体,全面提高民政文化生产能力和传播渠道。

  (四)造就一批民政文化建设的行家里手。要通过民政文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发现和培养民政文化尖子和从事民政文化建设的岗位标兵。在加强民政文化阵地建设和打造民政文化精品工程中,让一批精通专业、把握民政规律、掌握发展方向、对社会负责、勇于担当的民政人才脱颖而出。优秀的民政文化必须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通过了解人、尊重人、信任人、关心人,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用人机制,把民政发展同个人成长、发展紧密相联,给民政人以归属感及和谐向上的氛围,以达到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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