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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经历的“粮票时代”

 读万卷书破万里 2013-08-15

对于“80后”、“90后”来说,“粮票”一词可能闻所未闻,或只在收藏家那里见过这种历史遗存;而对于上了年纪的过来人,却对粮票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新中国成立60年间,粮票从滥觞到终结,竟长达38个春秋,足见其在民众生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粮票的存废直接反映出国家经济态势的衰微与发达,更折射出粮食问题匮乏与丰盈情状。近40年的粮票生活,成为我国计划经济年代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
  
  粮票的滥觞及其终结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吃饭是人生的第一件大事,历朝历代皆然。新中国1949年10月成立后三四年间,农村实行单干,土地私有。当时生产力低下,我国粮食极度短缺,而粮食供给没有计划,可以自由买卖,然而广大民众却是食不果腹。与此同时,又出现了私商,大量购买粮食,囤积居奇,灾荒年高价出售,粮食的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不仅民众的吃饭问题难以保证,而且军粮也出现困难,直接影响着社会稳定。
  为妥善解决好当时的粮食供求问题,切实保证军需民用、国家建设和政权稳定,中共中央于1953年10月发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政务院(国务院前身)11月23日发布《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当年12月起遂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1954年7月起,又随之实行食油统销。――这样,粮、油的统购统销决策,从中央层面,系统而明确地作出,并在全国实行。
  有了决策,还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在农村已普遍建立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1955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和《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至此,粮食的统购统销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一套制度。
  在国家颁布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和制度后,国家粮食部及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四证三票制”。“四证”即: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市镇饲料供应证和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三票”即:全国通用粮票、地方粮票和地方粮票。
  除这“四证三票”外,一些地、市、县、乡(镇),甚至一些学校、厂矿,还有自己的专用粮票,且品种繁多,名目复杂,如定额粮票、兑换粮票、工种粮票、划拨粮票、补助粮票、奖售粮票、侨汇粮票、 粗粮票、细粮票……不一而足。
  军队也使用“军用价购粮票”。部队凭此粮票,可以直接到任何地方的粮站去购粮,而且不用给钞票。粮食部门凭此粮票,可向有关部门结账。
  据季为先生在《粮票》一文中披露,我国的粮票有几个“世界之最”――
  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发行的“地方粮票”,是1950年西南区发行的“大米票”;
  发行最早的“全国粮票”,是粮食部1955年9月公开发行的全国通用粮票;
  全国粮票先后印刷共计9套,印刷次数和数量之巨难以统计;
  地方粮票和军用粮票总共有1.4万多种,印刷量之大数以亿计;
  票额最大的西藏军区1967年发行的军用粮票,票额为1万斤;
  票额最小的是南京市1960年发行的1钱(1两的十分之一)粮票。
  粮票成为了民众生活的主宰,其发行范围之广、品种类别之多、印刷数量之大、管理制度之严、使用时间之长,在世界上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自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农村逐渐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粮食产量随之大幅提升。
  
  人们都记得,1956年国家制定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1956―1967)。《纲要》中对北方、南方的粮食亩产给出了规定指标。随后十多年间便有了“过黄河”、“跨长江”的口号,即到1967年,北方地区的粮食亩产超过《纲要》中规定的黄河以南地区亩产500斤的指标(是为“过黄河”);长江以北地区的粮食亩产,超过《纲要》规定的淮河以南地区亩产800斤的指标(是为“跨长江”)。然而,折腾了十多年,多数地区既未“过黄河”,也未“跨长江”。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实行,很快就过了“黄河”、跨了“长江”,有些地方亩产“双千斤”也不鲜见。1983年我在冀中平原一个县政府工作时,有一次下乡察看庄稼长势,乡长指着长势茁壮的谷子、玉米说:过去老喊“过黄河”、“跨长江”,我们这里都没实现,现在一承包,谁家也都“跨长江”了。到1984年,我国长期以来粮食供求紧张的困境得以缓解,多数地区人民也解决了温饱问题。
  至1985年,中央审时度势,作出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的决定。自此,长达32年的粮食统购制度退出了历史舞台。
  统购统销的终止,广为使用的粮票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从1984年深圳特区率先“试水”取消了粮票,到1993年5月北京最后停止使用粮票,在此10年间全国各省(区、市)的粮票渐次寿终正寝。
  粮票,从1955年登台亮相,到1993年谢幕退场,伴随着我们的生活乃至生命,纵跨20世纪的5个年代,将近40年,这在新中国的粮食史上是值得永远铭记的厚重一页。
  任何事物的出现、存在和消亡,都离不开当时的社会情况。新中国成立后40年间,实行统购统销,粮食上采取的定量供应和粮票制,在粮食供应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无疑是起到了积极作用。它稳定了物价,保证了城乡人民对粮食需求的供应,促进了经济生活的稳定,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当然,也毋庸讳言,在长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统购统销工作中不时出现的一些“左”的做法,如统购遇到“顶牛儿”,对“顶牛儿”者举办“学习班”之类,给民众本来就窘迫的生活造成更多的困难。
  
  粮票成为生活中的第一大要
  
  新中国成立后38年间,可称为“票证时代”,当年各式各样的票证多如牛毛,除粮票外,还有油票、布票、棉花票、肉票、豆腐票、肥皂票、火柴票、花生票、糖票、酒票、香烟票、蘑菇票、木耳票、粉条票、自行车票、电视机票、缝纫机票、手表票等等,可以说,凡是与民众生活有关的商品,都得凭票购买。当然,这其中,最重要、最不可缺的是粮票,称为“第一大要”实不为过,因为任何人天天都得吃饭。
  其实,粮票只是每个人享受粮食定量的一种流通媒介,关键的问题是粮食定量。当年每个人的粮食定量都以户为单位记在《居民粮食供应证》(人们通称为“粮本”)上。如果不买熟食或不到饭店吃饭,只是买粮食,根本用不着粮票,拿着粮本到粮店记账购粮就是了。如果定量节余了,留在粮本上仍为已有,但寅吃卯粮绝对不可。当年“粮本”的重要性,不亚于户口本。
  
  定量根据每个人的职业和年龄有所区别。凡吃商品粮的机关干部、教师、医生、科研所人员等脑力劳动者,每人每月30斤,还必须“节约”1斤,实有29斤,居民24斤,大学生33―36斤,中学生22―24斤,儿童15斤。特殊工种45斤,重体力劳动者37斤。各地标准虽略有区别,但上下差不了一两斤。
  70年代初我家6口人,我和爱人属于干部,每人每月29斤;孩子们小,都上学,均在15―22斤之间;随我一起生活的母亲是农业户口,粮本上无名。这点儿定量6口人消受,如果放在现在,绝对够用,因为生活上“不差钱”,副食、菜蔬又这样丰盈,大人、孩子吃主食都很少。但当年不行,生活上没有什么油水,主要是啃粮食,所以月月亏空,缺粮成了一块心病。
  定量不够就得要想法儿。70年代每个火车站在火车暂停时,月台上都为旅客出售烧饼,旅客出示火车票即可购买,一张火车票限购两个,且不收粮票。当年我到北京出差的机会较多,每次都要牢牢抓住这个机遇。出门前先准备一个布袋(当时还不兴塑料袋),从石家庄上车,车到定州、保定、涿州等火车停时间较长的车站,将所带行囊托邻座看管一下(当时还缺乏防盗意识),迅速下车,排队买烧饼。如时间允许,在这个摊点买了,马上跑到另一个摊点购买。那速度,不亚于“刘翔第二”。站站如此做法。回程时亦如此。这样,出一趟差来回可买到20来个不用粮票的烧饼,全家可吃两三天。这不就相应提高了粮食定量吗?

  
  当年的粮食不够吃,是各行各业的普遍问题,绝非某一家庭“个案”。驻省会保定的河北省戏剧学校(今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前身),师生要练武功,要排戏,这不仅是个辛苦活儿,而且是个体力活儿。师生吃不饱,练功排戏就没劲儿。时任省长刘子厚爱看戏,特别偏爱河北梆子,他经常去戏校看排练、演出。1964年某月的一天,刘省长看戏后与师生座谈,大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定量低,吃不饱。刘省长当场表态给师生增加定量。很快,省粮食厅就决定,男教师、学生每人45斤,女教师、学生每人37斤。这么高的定量,戏校老师们一直享受到90年代初粮票取消。
  国家总理也关心演员粮食定量的问题。1961年6月,全国电影故事片创作会议在北京香山召开期间,6月22日,周恩来总理请30多位演员到中南海西花厅家中做客。用餐时征求演员意见时,长春电影制片厂演员金迪(在《我们村里的年轻人》中扮演孔淑贞)快人快话,说“演员生活困难,吃不饱,有的演员太瘦,拍戏时嘴里含着棉花团”。周总理听后向在座的文化部副部长夏衍说:“告诉长影,要改善生活。”不久,长影厂演员的定量每月增加到38斤,还能吃到大米。这是金迪发在《文史精华》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中记述的。
  改革开放后进入新时期,人们的生活普遍好转,河北戏校教师们这么高的定量,多数人用不完,有时就用粮票换鸡蛋(到居民区卖鸡蛋的都是农民,他们没有粮票)。因我也在这里工作,有的老师见我家定量总不够吃,就不时帮补一些,解决了大问题。一直到1983年我到县里工作时,全家定量仍不够用,县里的一位同志知悉后,慷慨地送给200斤粮票。当时粮票社会上0.20元一斤,200斤粮票可卖40元,给他钱他说啥也不要,只说“家在农村不缺粮”。至今我还欠着这笔人情账。
  我辈如此,名人也不例外。读过著名作家何申的大作《粮票的故事》,他在文中说,年轻时为了找对象,他煞费苦心地积攒了60斤粮票,对象方搞定;而为了吃饱饭,竟想推掉哲学课教员之职,改行到食堂做炊事员。粮票不仅影响到婚姻大事,而且一时还改变了一个人的职业,你说粮票的威力大不大?
  
  偷偷磨点儿面被查受罚
  
  “统购统销”年代,粮食是绝对禁止自由买卖的,如有违犯,轻者受罚,重者有刑法伺候。当年的粮店、蔬菜门市,一律为国营,70年代整个石家庄市区共有54个饭馆(店),也一律是国营;私营了,那是“资本主义尾巴”,必割无疑。这样,买粮只能带着粮本去国营粮店;在外边吃饭,也只能拿着粮票到国营饭馆(店)。当时也有少量的不用粮本的高价粮,不用粮票的高价饭,因比平价高出许多倍,问津者寥寥。
  我家的定量不够吃,是长期性的,靠着出差路过车站买不用粮票的烧饼,只能偶然补缺,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这就得另辟蹊径。
  70年代中期,听说河南省黑市上有卖高粱的,不用粮票,价格不是太高,只比平价高一些,感到这是一条出路。有一天得知省直某剧团到河南演出,老伴就委托一位演员给买点儿高粱回来。这位演员为朋友办事非常认真,演出休息时,左打听右打听,果真找到了偷偷卖高粱的小贩,当下就买了二三十斤。
  剧团演出归来,当那位演员将那二三十斤高粱送来时,全家人的感激话说个不断。
  有了高粱粒,如何磨成面却成了问题。因为偷买私粮是违法的,偷磨私粮面同样违法。老伴听说石家庄南郊区有个村可磨面,就用自行车驮着那二三十斤高粱去郊区,费了许多口舌,郊区农民朋友最终给磨成了面。老伴也像完成了一桩神圣的使命,用自行车驮上高粱面一路凯旋。
  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老伴驮着高粱面返回时,路上被“有关部门”卡住了。问:“驮的什么?”答:“高粱面。”问:“在哪儿买的?”答:“不是买的,是在村里磨的。”“城里人私自来磨面不行,扣下,罚款!”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老伴很镇静,她已有思想准备,想到了会有这样的结果。于是便苦苦哀求,并寻机到小卖部买了一条烟送上去。有了“行贿受贿”,自然就放行了。
  我估计那条烟也就是两三块钱那种档次的,因为当年科级、处级干部一般都抽两三毛钱一盒的烟。不过,对老伴来说,两三块钱代价不算小,这是当时二三十斤高粱的价值,也是她月工资的十分之一!
  这件事的始末,当时老伴没对我说,她知道我从不敢做违背政策的事,怕我熊她,一直瞒着,几年后在一次闲谈时才偶然道出的。我听后,只是默默地感佩老伴在全家生活困难时的非凡作为,自然不会再说什么。
  
  
  下乡搞运动首先要带足零粮票
  
  时兴粮票的年代,到本省范围内出差,带本省粮票即可,而到外省、区、市出差,必须带全国通用粮票。方法是拿着粮本到粮店去换。换多少斤粮票,粮店在粮本上注销多少斤定量,等于购粮了。与购粮不同的是只是不用交钱。有时换全国通用粮票还受限制,就得反复说好话,述说外出的时间长云云。农民没有粮本,离家外出换粮票,需有生产大队证明,证明外出去哪里,干什么,多少天,然后背着粮食去粮店换。
  如果是个人去出差,一般是自己拿着自家粮本到粮店换粮票;若是集体下乡搞运动,组织上会统一给办理粮票,还都是有斤有两的零粮票。因下乡必须与农民“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入户吃“派饭”,一天换一户,必须使用零粮票。
  我从大学生时代到毕业后参加工作30年间,下乡搞运动和开展什么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前后不下六七次。每次下乡前,首先要准备的是粮票,组织上按个人的定量,提前将零粮票发给本人。
  1960年冬至1961年春,我作为南开大学一年级学生,和同学们集体从天津到河北临城县搞“整风整社”(根据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整“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当时农民(社员)吃公共食堂,理论上农民的标准口粮是每人每天4两,但实际上根本吃不到这个数,而我们必须按规定每天交生产队4两粮票。天津大学生的定量每月是36斤,每天平均1斤2两,下乡根本用不完,所以每人都存了不少粮票。有时实在饿得不行了,就偷偷到毗邻驻地不远的京广线镇内车站买红薯面饼子吃。这种饼子形状如鞋底子,2两半粮票一个,花半斤粮票买两个,当场几口便干掉。但这是违规的,背离了与农民“三同”的纪律。这实属饿急生智之举。因每个人都在挨饿,人同此心,彼此彼此,所以直到运动结束也无人揭发。“三年困难”时期天天挨饿,下乡的大学生反倒节余了粮票,这也算是困难时期的一个特殊现象。
  1964年上半年我已是大四学生,又集体到河北省抚宁县搞“四清”(全称是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其内容是清政治、清组织、清经济、清思想)。因此时全国农村的公共食堂已解散了3年,所以这次是入户吃“派饭”,一天换一家。我们4个同学驻抚宁县杜庄公社赵庄村。这个村民风朴实,待人热情,家家不怕吃,顿顿吃得挺饱。这是我历次下乡中唯一能吃饱的一次。每天吃完饭,放下1斤2两粮票和几毛钱,户户如此。从无人谦让,因这是制度。
  1965年华北地区闹旱灾,这年秋天我刚参加工作后,即随河北省直抗旱大军开赴农村抗旱种麦。当时省会还在天津,我和省文化局、省新华书店的两位同志坐火车从天津出发,到衡水专区后被分配到衡水县吴杜村(现已划归衡水市)。抗旱种麦是个力气活儿,天天组织社员打井、开渠、担水,非常劳累。这时我已是国家干部,粮食定量每月29斤,出发前单位给准备了一个月的粮票。入村后也是吃“派饭”,一天换一家。
  按说,当时“三年困难”时期已度过,这个村还有制作毛笔的副业,吃饱饭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可实际上这个村大多数家庭都很穷。早饭一般都是一小碗高粱面粥和一小块儿高粱面饼子,菜是临时到地里擗几个萝卜叶。午饭、晚饭的主食仍然以高粱面为主。主人每顿饭都准备得很少,所以不忍多吃,更不会吃没了再要。天天就这么凑合着。不过,每天交户主1斤粮和几毛钱,不能有一点儿差池,这是铁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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