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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希恕经方医学系列学习条文T006(3)---太阳病

 谷秀稻香 2014-05-24

《伤寒论》太阳病篇第6条(3)


原文第6条(3):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 。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胡老讲解:

上边隐伏这个身重,就告诉你辨证了,中医就这个东西,不辨证不行。“直视,失溲”,下后伤津液,吃泻药、发汗药,都伤人津液、伤血液。而且里头不实,身还重嘛,湿还盛嘛,你为什么给他吃泻药啊?一吃泻药,更伤津液了,小便没有了,小便不利,这就是津液丧失的太甚了。吃下药为什么也伤津液? 下药这个东西就是把胃肠里头原来给消化吸收的东西都给催下去了,可不就是丧失津液了。所以下、发汗都是亡津液亡血液的。津液亡失多了,小便也就少了,同时眼睛也发直,眼睛失去血液的濡养,就发直。同时这个下药伤脏气,如果里头是热实的,像阳明病大便秘,下是不伤人的。里头不实,下的脏气虚了,不但小便不利,由于津虚,膀胱有点尿还瞥不住,还就拉了,失溲,这个病就比上面那个风温就更重了。失溲者,就是肾功能失去收摄作用了。


若被火者就更不行了,它是温病、是热病。这是以火济火,如抱柴救火,这火烧的更厉害了。“微发黄色”,微,有点,所以说要被火呀,这个人顶轻了,脸上身上都是黄的,这个黄不是发黄疸,就是微黄的样子,一点血色都没有。那么要是剧呢,剧就是厉害。 “剧则如惊痫,时瘛疭”,就是一阵一阵的发惊恐,时常的抽,身上的颜色就不只是发黄了。“若火熏之”,就是拿火烤过那个颜色,所谓黄褐色了,就是熏肉那个颜色。“一逆尚引日”,就是指泻下和火攻,这个火攻是古人治病的方法了,有很多种火攻的方法,(比如)扎火针,再如把地用火烧得非常热,人躺到上头,也就是捂大汗,这也是火攻的一种。再有就是熨背,后背拿热东西敷,这都叫做火攻,这个火攻是必须大汗。“一逆”是指误下,人还能活些日子,“尚引日”,但是已经是很重了。“再逆”就是指火攻,活不了了,真像如火熏色那个样子,那就是促其命期了。


那么这一段呢,有人就讲张仲景不讲治温病,这段很清楚。所以温病不能发汗,又不能吃泻药,更不能用火攻。火攻与吃凉药都是对等的看法了,温病能到这样子,就得清了,没别的办法了。可见这个温病只能用白虎汤,根据他这个条文,决不能发汗,泻药也不行,它没有实,实可以。那么后世,你像陈修园他们主张,真正的温病实证,可以用大量的麦冬、生地配合白虎加大黄,这我试验过,非常好使,但是得实。什么是实啊?人说胡话,大便干了,那么这种温病你也说不能下吗?那该下就得下,但是只是攻不行,你得用强壮滋阴解热的药,就是麦冬、生地这类药,相当好使,得大量的用,不用生地用人参温补是不行。


那么这个《伤寒论》里讲不讲温病呢?讲的。这一段是在太阳病中提出来了,你不要把它当成太阳病来治疗,后来我们在阳明篇里就有了。阳明篇里讲“外证云何”呀,那就是指温病了。“身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那就是温病,就与这个一点不错嘛。那个用什么治,就用白虎汤,渴呢就用白虎加人参。他讲的这个都是对的,怎不讲温病啊?这个读书,你得前后看。但是太阳病里头没有温病,温病不属于太阳病。也有把温病放到太阳病里边,这就错了,根本不是太阳病,不是在表呀,所以特意拿出一节来,讲的是太阳病啊,恐怕医家也拿这个当太阳病来治,一治就坏了,辨证主要的一点呢,就是“渴而不恶寒”,“不恶寒”就与提纲冲突了。前头说了,“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为了)加重恶寒的语气,才搁了个“而恶寒”。那么这个不恶寒,就不是太阳病。所谓的提纲啊,就是太阳病的起码症候,它必须具备这个条件,尤其这个恶寒。


冯老按语:

胡老在讲解太阳病有恶寒,阳明病不恶寒时,常引用巴甫洛夫学说作精彩说明,在中西医结合上做出了典范:“巴甫洛夫条件反射试验,用电强烈刺激饥饿的狗之后给予食物,开始狗很痛苦,经反复刺激一段时间,形成条件反射后,对食物的渴望大大超出了电刺激,机体的感觉即被抑制。阳明里热对大脑刺激非常大,所以阳明病可以见到神昏、谵语,里热刺激过于亢奋时,恶寒就被抑制了,所以不恶寒反恶热。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是个里热证。”


本条明示了太阳病、温病、风温概念,这样仲景书对伤寒、中风、温病、风温都已说明,并强调了其治疗原则。也就是说,《伤寒论》已具体论述了温病的证治。认为《伤寒论》是“专论治伤寒,不论治温病”的观点,是因为未真正读懂《伤寒论》。


要读懂《伤寒论》,必先明确它是经方辨证理论体系,是从症状反应上判定伤寒和温病,并未说伤寒是伤于寒,温病是伤于温(热)。王叔和、成无己以《内经》注《伤寒》是造成误读《伤寒》的主要原因。


本条重点论述风温治疗的注意事项,强调不能误下、误用火攻,实际包括不可发汗,胡老多次讲课指出:吴鞠通在《温病条辨》中用桂枝汤治疗风温是错误的,即强调风温不可发汗。


学生体会:

阳明外证,腑实未成,不可用下法,下非其时,伤津液,伤脏气。津液伤,化源不足,小便不利,目睛失濡,直视乃作;脏气伤,固藏失职,肾膀水道失约,而致失溲。


“若被火者”至文末可分三段:


第一段:被火之变证有微剧之别(“如惊痫”,惊谓惊恐,“痫”指抽搐或伴神识昏乱而言,具体原因还将在太阳中篇110—119条火逆证部分细讲。)


第二段:汗、下、火攻皆非温病(未成实)所宜,唯有白虎为代表的清解一法。(胡老指出后世陈修园等主张温病实证可以在攻下的同时用大剂量的强壮滋阴清热药,我们可参考增液承气汤一方。)


第三段:《伤寒论》是讲温病的,集中在阳明病篇,之所以“特意拿出一节来”、“把温病放到太阳病(篇)里边”,是在治法上以示鉴别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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