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格律研究以王力教授最具权威性。王力先生的诗词格律论著在同类书籍中享有更高的知名度、可信度与美誉度。在格律研究上,王力先生作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开拓性工作,为我们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王力先生的四部诗词格律著作《汉语诗律学》、《诗词格律十讲》、《诗词格律》、《诗词格律概论》对诗词格律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历来被诗词修习者奉为圭臬。王力先生虽没有专门的对联论著,但诗联一体,近体诗平仄律的基本原则同样适用于以近体诗律为楷模的对联。联律与诗律颇有异同,本文仅就其共通处比照研究,并以诗联实例力证王力先生的部分疏漏。总体原则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脱离枷锁,打破樊笼,为诗联格律作正当适度之松绑解缚。 关于平仄律的重要性,王力先生在其名著《诗词格律》中道得明白:“平仄,这是律诗中最重要的因素”;“我们讲诗词的格律,主要是讲平仄”。(按:本文所引王力先生的论点均出自其《诗词格律》一书,以下不作说明)毛泽东在给陈毅同志的一封信中也说到“不讲平仄,即非律诗。”必须指出,王力先生的《诗词格律》大量吸收了前人的研究成果,也有一些地方是“著者自己的意见”。既是“著者自己的意见”,未必没有千虑一失;即便是前人研究的成果,亦未必不可纠谬。笔者积多年修习实践,略有心得,对王力先生的少数持论,一直未敢苟同。骨哽在喉,不吐不快,乃不揣愚蒙,撰此拙文,以就正于大方之家。 一、两种正格的情况 (一)句式“(仄仄)平平平仄仄”能否变为“(仄仄)平平仄仄仄” “(仄仄)平平仄仄仄”句式即三仄落脚,或称三仄调。不少学者认为,三仄调与三平调一样,是近体诗的大忌。笔者以为,此论未免耸人听闻。三仄调在创作实践中是完全允许并充分存在的。且三仄调不必也无从拗救。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视其为一种正格。 《千家诗》所选诗作格律谨严,然其三仄调却累累“犯忌”。试摘数例—— 杜甫《与朱山人》:“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 毛泽东同志也是不以三仄调为忌的,其《挽戴安澜将军》诗中有句云:“沙场竟殒命,壮志也无违。” 再看一些成功的楹联佳品—— 眼镜店联:悬将小日月;照彻大乾坤。 可见三仄落脚在创作实践中是完全入律的。这已成为事实上的普遍现象,绝非个例。可惜一些专家对此竟熟视无睹,一些刊物还公然标榜以不犯三仄调为选稿条件云云。刻舟求剑,令人嗤鼻。 王力先生是将三仄调与三平调一块儿打倒的。如他解析了一首古风式的律诗——崔颢的《黄鹤楼》,说第三句“黄鹤一去不复返”的第四字和第五字是应该用平声而用了仄声。这显然不合古人创作事实。其实,在常规(不涉及抝救)情况下,“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完全可循,仅需摒弃两种违律现象,即孤平与三平调。 有人曾提出一种大胆设想:三仄调可以拗救,按以平救仄的拗救常规,可将对句的“(平平)仄仄仄平平”变为“(平平)仄仄平平平”。甚而举例说《千家诗》中常建的《破山寺后禅院》一诗即有“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两句,“空人心”即是以三平拗救上句三仄。其实,翻阅《辞源》便可知道,“空”在此处仍读仄声(去声),作“荡涤”解。以三平落脚救三仄落脚的论调,终究还是站不住脚的。 三平调原是近体诗的大忌。王力先生坚决反对三平调是有充分理由的。他举例说崔颢的《黄鹤楼》第四句“白云千载空悠悠”的第五字是该仄而平;并认为三平调只是古风诗的句式,而且是古风诗常用的句式。这一见解十分精当。近年有人拈出毛泽东同志的“乱云飞渡仍从容”一句,进行了一些讨论。有辩解为此句不是三平调的,也有辩解为此句系三平调可用的佐证云云。笔者以为,此句显系三平调。翻阅古代各种经典工具书,“仍”只读平声,决无仄声一读。读仄声者显然是将“仍”与“认”两字字音混同所致。其次,三平调如同孤平一样,还是必须避忌的,在此应以古人为法。(按:此处的“仍”并非不可移易,如用“尚”、“自”等等。毛泽东同志生前就有改诗习惯,此处疏忽未必就不能改) 综之,三仄调与三平调不可同日而语。 顺便再提一个延伸性的问题:三仄调出现时,句中倒数第五字能否随意用平仄声?我的回答很明朗:可以!有人认为,此种情况,句中倒五字只能用平声字。这无疑又是作茧自缚,庸人自扰。毛泽东同志的《送瘟神》中就有“坐地日行八万里”的句子。再看一些唐诗中的例句—— 李白《听蜀僧睿弹琴》:“蜀僧抱绿绮” 联例—— 扬州水金山联:月来满地水;云起一天山。 还有很多,恕不一一罗列。 (二)句式“(仄仄)平平平仄平”能否视为正格 朱淑贞《落花》:“连理枝头花正开” 联例—— 春联:新蒲细柳皆春色;紫燕黄鹂俱好音。 王力先生未把“(仄仄)平平平仄平”视为正格。他举杜甫的一首古风式的律诗《崔氏东山草堂》中“饭煮青泥坊底芹”一句,说“坊”不合一般的平仄规则。(按:“坊”读平声,不能与“访”字字音混同)并在“古体诗的平仄”一目中,列举了古体诗四种常见的三字尾,其一就是:“平仄平”。 所幸的是,王力先生的这一疏漏已为一些专家所指摘,“平仄平”这一句式已为许多诗联爱好者接受,不再视为一种禁忌。 二、一种拗救的情况 此处专门研究“(仄仄)平平仄平仄”的拗救句式。 诗句、联句凡平仄不依常格,读来拗口的,就是拗句。拗句需在当句或邻句变更某字的平仄安排,这叫拗救。有拗救的诗句、联句,仍应看作是合乎格律要求的,即有拗救的近体诗仍是格律诗,有抝救的对联仍是格律规范的对联。 诗联的拗救,不可不知。王力先生对拗救意义的阐释是:拗救的作法,“我们今天当然不必模仿。但是,知道了拗救的道理,对于唐宋律诗的了解,是有帮助的。”王力先生只说了一半。因为他把了解拗救的目的仅限于对唐宋律诗格律的了解上。其实,拗救在创作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应很好地学习和模仿。道理很简单:拗救看似碍眼,实则它并未束缚手脚。不仅未碍手碍脚,而且因能对自由表达产生的拗句实行补救,为创作提供了更加宽阔的余地,为作者的诗意联情提供了自由拓展的空间。 拗救的情况比较复杂,其中一种是出句“(仄仄)平平平仄仄”倒数第二字变为平声字的情况。这种情况应在句中拗救,即将倒数第三字由平声变为仄声。这样,一种新的句式出现了,这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 这种新句式的使用频率很高。如《千家诗》中—— 王禹偁《清明》:“昨日邻家乞新火” 几则名胜楹联实例—— 诸葛武侯庙联:日月同悬出师表;风云常护定军山。 《诗词格律》认为“(仄仄)平平仄平仄”是“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认为作为拗句的一种,“它和常规的诗句一样常见”,这自然无需置疑。但王力先生认为,在运用此种特定格式时,“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又在分析所谓传统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时说:在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七言第三字)“不能不论”。这就类乎于繁琐哲学了。笔者以为,格律只是诗联的艺术形式之一,艺术形式终不能过于束缚思想内容,既要严守必要法度,又不能面对可守可不守之所谓规则,不敢越雷池一步。谓予不信,再举数例。先看《千家诗》—— 叶采《暮春即事》:“闲坐小窗读周易” 再看楹联实例—— 无锡梅园联:树木十年,此地合名小香雪;太湖万顷,浮生真欲老烟波。 王力先生治学严谨,其《诗词格律》影响甚著。惟其如此,其关涉诗联平仄律的几处疏漏,极易误导后学。理论源于实践,事实胜于雄辩。我辈后学,当不必以讹传讹,人云亦云。诚如是,则诗坛幸甚,联坛幸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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