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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巴帝摩卡的意义

 天地虚怀xia 2018-10-12
《比库巴帝摩卡》是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律本母,这是所有上座部比库皆应认真学习与谨慎持守的。 

佛陀在《律藏.大品》中说:“诸比库,具足五分的比库不得离依止而住:不知犯戒,不知不犯,不知轻犯,不知重犯;

他不能详尽地通晓两部巴帝摩卡,对经文的细节不能善分别、善宣说、善抉择。诸比库,具足此五分的比库不得离依止而住。”

律藏义注《普端严》进一步解释说:“详尽地通晓两部巴帝摩卡”,即是应当通晓《比库巴帝摩卡》和《比库尼巴帝摩卡》两部本母的《大分别》和《比库尼分别》。

“经文的细节”,是指本母和分别。这是作为一名比库在达上后五年依止期间应履行的义务之一。只要比库还没有通晓《比库巴帝摩卡》,他就必须终生依止。

如果没有达到这些条件即离依止者,即犯恶作罪。《律藏.大品》又说:“再者,诸比库,具足六分的比库不得授达上,不得给依止,

不得受沙马内拉侍奉:不知犯戒,不知不犯,不知轻犯,不知重犯;他不能详尽地通晓两部巴帝摩卡,对经文的细节不能善分别、善宣说、善抉择,

他不足十个瓦萨(戒腊)。诸比库,具足此六分的比库不得授达上,不得给依止,不得受沙马内拉侍奉。”

唯有通晓两部《巴帝摩卡》,比库才能达到免除依止的条件;唯有通达两部《巴帝摩卡》,以及所有其他学处的犯、不犯、犯重、犯轻,

比库才有资格作为求达上者的戒师、新学比库的依止师,以及接受沙马内拉的侍奉。若无资格而擅为人师者,犯恶作罪。 

由此可知,学习和持守《比库巴帝摩卡》,对比库个人修行生活和对僧团师资培养的重要性。

什么是比库巴帝摩卡呢?“比库巴帝摩卡”是巴利语的音译,由“比库”和“巴帝摩卡”两个词组成。 

比库,巴利语bhikkhu的音译,有行乞者、持割截衣者、见怖畏等义。即于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并达上的男子。

在《律藏.巴拉基咖》中解释:“比库,即乞讨者为比库,从事乞食行为者为比库,持割截衣者为比库。”

《清净道论》中说:“比库者,以见到轮回的怖畏,或以持割截衣等,获得这样名称的信心出家的良家之子。” 

巴帝摩卡,是巴利语pàtimokkha的音译。可以用律教法和经教法这两种方式,来解释“巴帝摩卡”的含义。

根据律教法,“巴帝摩卡”含有最初、上首、极殊胜、极尊贵等义。如《律藏.大品.诵戒篇》中解释:“巴帝摩卡者,此是最初,

此是头首,此是诸善法之上首,因此称为巴帝摩卡。”律注《疑惑度脱》说:“其中,巴帝摩卡为极殊胜、极上首、极尊、极上之义。”

根据经教法,“巴帝摩卡”则为“护解脱”之义。如《清净道论》中说:“若他看护、保护此者,能使他解脱、脱离恶趣等苦,所以称为巴帝摩卡。”

因为“巴帝摩卡”含有多义,所以只作音译,不作意译。在此,巴帝摩卡可以分为戒和经籍两种: 

1.戒巴帝摩卡——即比库、比库尼应持守的巴帝摩卡律仪戒。其中,比库巴帝摩卡共有227条,比库尼巴帝摩卡有311条。 

2.经籍巴帝摩卡——即僧团每半月半月应念诵的戒经。有两部戒经,即《比库巴帝摩卡》和《比库尼巴帝摩卡》。 

制定包括巴帝摩卡在内的诸学处,是拥有一切知智的正自觉者的范畴,而不是其他诸如天人、人类、梵天、沙门、婆罗门等的能力范围,

即使像舍利弗尊者如此智慧第一的上首弟子、优波离尊者如此持律第一的大弟子,都没有制戒的权限。 

在佛陀弘法的最初二十年中,由于前来请求出家的人普遍动机纯正,僧团中还没有污垢法出现,所以世尊并没有为诸弟子们制定诸多的学处。

当时,佛陀只是以“教诫巴帝摩卡”教导诸比库,内容如下:“忍耐是最高苦行,诸佛说涅槃最上;恼他实非出家人,害他者不是沙门。 

莫作一切恶,具足于诸善;净化其自心,此是诸佛教。不谤不恼害,护巴帝摩卡;于食知节量,居边远住处;致力增上心,此是诸佛教。”

随着僧团规模的不断扩大,僧人成份的不断复杂,在僧团中的不良现象和不良分子也逐渐增多。

每当僧团出现污垢,或者比库们发生不适当的行为时,佛陀就此因缘而制定了相应的学处。当制定的学处达到一定数量时,便编集成《巴帝摩卡》。 

在佛教圣典中,每当世尊谈到持戒时,经常会这样说:“诸比库,应当具足戒与具足巴帝摩卡而住!

诸比库,应以巴帝摩卡律仪防护而住,具足正行与行处,对微细的罪过也见到危险,受持学习于诸学处。”

在《清净道论》中也提到,作为禅修基础的戒清净,包括了四种遍净戒:1.巴帝摩卡律仪戒,即佛教比库应当守护的律仪。 

2.根律仪戒,根即感官;比库们守护好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门,称为根律仪。 

3.活命遍净戒,即比库们应当依正命(正确的谋生方式)而活,不能邪命自活。 

4.资具依止戒,即正确、适当地使用生活必需品,包括袈裟、饮食、住所、医药等生活用品。 

因此,巴帝摩卡是属于佛教出家比库的主要学处之一。这里的“学处”,巴利语sikkhàpada,又译作学足。

sikkhà意为学、学习、训练;pada意为足、处所。学处亦即是学习规则、行为规范、戒条。 

在《小诵注》中说:“应当学故为学;以此作为足故为足。学之足为学足,即到达学的方法之义。又或者说为根本、依止、立足处为学处。” 

比库巴帝摩卡,一共包括了227条学处。这些学处又可以分为八法,即:1.巴拉基咖法:4条。2.桑喀地谢沙法:13条。3.不定法:2条; 

4.尼萨耆亚巴吉帝亚法:30条。5.巴吉帝亚法:92条。6. 应悔过法:4条。7. 应学法:75条。8. 止诤法:7条。 

佛陀制定学处的一般过程是:僧团中有某位或某些比库发生不适当的行为,引起在家人的讥嫌、非议,比库们听到在家人的讥嫌、非议,其中的少欲者也讥嫌、非议。

那些少欲的比库们,以种种方法呵责不当行为的比库之后,会将此事报告给世尊。世尊因此集合僧众,将当事的比库双方叫到跟前查问。

当事人在承认事实后,世尊便以种种方法呵责他,并申明制定学处的十项意义,然后,佛陀即制定学处:“诸比库,缘于十义,我为比库们制定学处;

为了僧团的优越,为了僧团的安乐;为了折服无耻之人,为了善行比库们的安住;为了防护现法诸漏,为了防御后世诸漏;为了无信者生信,为了已信者增长;为了正法住立,为了资益于律。”

《律藏》的义注《普端严》,在解释此十义时说:“其中,⑴.僧团的优越,即是指僧团的优越状态。

凡是领受如来之法语者,即能为他带来长久的利益、快乐,对于僧众们回答‘好的,尊者!’来领受我的话,而我将制定学处,

并见到了不领受的过患以及领受的功德,而不是使用强硬手段,因此才这样
显示说:‘为了僧团的优越’。 

⑵.僧团的安乐,即是僧团安乐的状态。为了共同生活在一起者,能够快乐地安住的意思。 

⑶.为了折服无耻之人:无耻,即是违反戒律、恶戒之人。即使对那些觉得羞耻的、会陷入痛苦的事,他在违犯时或做了也不会羞愧,为了折服他们。

在没有学处(戒)时,他们会说‘你们见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我们做了什么?凭哪件事、哪条罪来斥责我?’以此来扰乱僧团。

但有了学处之后,僧团便可令他们见到学处,而用法、律、导师之教来折服他。以此故说:‘为了折服无耻之人。’

⑷.为了善行比库们的安住:为了善行、喜戒的比库们能够安乐住。如果喜爱戒律的比库们,不知道应作、不应作,

不知道有过失、无过失,不知道界限和规则,则在为努力地圆满戒、定、慧这三学时感到疲劳,有疑问时也会感到苦恼。

但是,喜爱戒律的比库们若知道应作、不应作,知道有过失、无过失,知道界限和规则,则在为圆满三学努力时不会疲劳,

他们有疑问时,也不会感到苦恼。佛陀为他们制定学处,能够导向于安乐住。又或者折服了无耻之人,他们才能安乐而住。

若僧团有恶戒之人,或者依止了恶行之人,则僧众们不能行诵戒、不能行自恣、不能举行僧甘马(羯磨,专指僧团的表决会议);

僧团也不能够和合,比库们不能专一地教导、询问和实践禅修业处等。但折服了恶行者,则没有这一切祸害,从而使善行比库们能安乐住。

如此,当知“为了善行比库们的安住”,有这两种的意思。 

⑸.为了防护现法诸漏:这里的“漏”,并非是指烦恼,而是指遭他人的谴责、刑罚、懊悔,以及堕四恶趣之苦等各种灾祸。

现法诸漏,即是因为不防护而使自身遭受到的拳打、棒打、砍手、砍脚、名声败坏、懊悔等痛苦。如是为了防护、避免、预防这些今生的灾患。 

⑹.为了防御后世诸漏:后世诸漏,即是因为不防护而造作了恶业之因,使后世遭受地狱等的痛苦。乃是为了消除、止灭、避免这些而说。 

⑺.为了无信者生信:有了学处的制定,那些无信心但却知道学处的制定、或者见到比库们遵照学处而行的智者们会说:

“对于世间上大多数人染着、秽恶、愚昧之事,这些沙门释迦子却能远离、离而安住,他们确实行了难行之行,确实行了重大之行。”

从而生起信心,就像看了《律藏》后的邪见者三吠陀婆罗门一样,所以说“为了无信者生信”。 

⑻.为了已信者增长:那些对佛教有信心的善男子,在知道了学处的制定,或见到比库们遵照学处而行时会说:

“啊,这些尊者行难行之行,他们终生只吃一餐、行梵行、守护律仪。”从而信心越来越增长。以此故说“为了已信者增长”。

从佛陀“为了无信者生信,为了已信者增长”这两项利益,而制定诸学处来看,在家人了解和学习比库学处,是很有必要的。 

在家居士了解比库戒律,至少可以获得以下五项功德:1.增长对佛法以及僧宝的净信心; 

2.佛陀的教法包括正法与律两大部分,明白戒律有助于更完整地学习世尊的正法、律; 

3.懂得如何通过如法、如律的方式护持僧团和比库;4.对某些比库轻慢、违越戒律的言行进行监督和劝谏。 

5.对于有心出家者,可先打好戒律基础,做好梵行生活的准备,出家后便可以少犯戒并致力于禅修。 

正因如此,南传上座部佛教僧团,皆鼓励在家居士去学习和了解比库学处。 

⑼.为了正法住立:有三种正法——教正法、行正法、证正法。在此,收录于三藏中的一切佛语,名为“教正法”。

十三种头陀功德、十四种行仪、八十二种大行仪,以及戒、定、观慧名为“行正法”。四种圣道、四种沙门果以及涅槃,名为“证正法”。

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学处的制定,比库们才能研习学处及其分别的义理、释义,连同其他的佛语,并依所制定的学处修行。

圆满行道后,因行道而证得应证悟的出世间法。所以,因制定了学处,才使正法得以长久地住立。以此故说“为了正法住立”。 

⑽.为了资益于律:有了学处的制定,可以资益、支持、善支持,律仪律、舍断律、止律和制定律这四种律,以此故说:“为了资益于律”。 

律仪律,为戒律仪、念律仪、智律仪、忍律仪和精进律仪五种律仪。舍断律,为彼分断、镇伏断、正断断、止息断和出离断五种断。

止律,为七种止诤法。制定律,为诸多的比库学处(戒条)。所有诸句,皆应结合“我将制定学处”这一语。

比如第一句和最后一句,可组合为“为了僧团的优越,我将制定学处;为了资益于律,我将制定学处。” 

另外,其中僧团的优越即是僧团的安乐;僧团的安乐,即能折服无耻之人等,这是环环相扣的。 

同时,僧团的优越即是僧团的安乐;僧团的安乐即能折服无耻之人等,如此以每一句为基础,而连结了十次。
摘自玛欣德尊者所著《比库巴帝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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