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范畴的项目,但不能同时满足“以注册为目的”、“无样本出境”、“未涉及第三方实验室或者与机构有委托协议的第三方实验室”的情形,适用国际合作审批流程。 
该阶段需要进行申请填报账号和实名认证、合作单位申报系统报备工作。临床准入和组长单位伦理批准前该部分工作可以同时进行,可以有效节约时间。
Day=7X Y (14-28) (7-10) (14-18)- 以上公式为提交网上预审至获得批件的时间(自然日,单位:天)
- 14d-28d:指纸质资料提交至上会时间,掌握会审时间规律可节约此时

3.1哪些单位可以做为国际合作的填报主体?CRO可不可以?法规要求:申请人需具有法人资格的中方单位、外方单位。实际操作:允许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申办方或组长单位进行申报,CRO不可以作为申报主体,特殊情况可与遗传办直接沟通。 3.2填写合作单位时,提示“此单位未在系统中报备”该如何处理? 按填报系统-办理材料-第7项《开通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材料清单》准备资料,并递交/邮寄至遗传办,填写时提示“此单位确认可填报”,即为添加成功。提醒:成功申请填报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不等于已在系统中进行报备,建议在填报准备阶段即在系统中对所有合作单位进行确认,及时提交材料进行报备。数据信息处置不合理是近期被拒热点,遗传资源信息可以在申办方和医疗机构长期保存,其它所有单位应根据临床试验相关法规要求明确保存时限,到期应及时将数据转移至申办方或销毁。 3.4样本量和数据量的填报 强调与事实相符,建议提供计算方法。筛选量估算要合理,筛选量过大增加被拒的风险。各文件的样本量数据应保持一致(方案、知情、合同、申请书等),如不一致增加被拒风险。非上市为目的的研究(含上市研究中的探索部分),需要明确知识产权分配。3.6审批结果如何获知? https://fuwu.most.gov.cn/html/jgcx/,公示的项目为通过的项目,被拒项目不公示。 3.7批件要如何获得
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寄出,寄往组长单位,收件人为PI。如果拒批项目,拒批的具体原因小条会随批件一起寄往组长PI。批件同时抄送了组长所在省的科技主管部门,可以去复印。 1)获得被拒批件和被拒小条 2)与遗传办沟通具体被拒细节 3)重新发起申请,按小条提示和沟通情况修改申请书,并附被拒的批件。其它流程同初次申请 3.10填报过程中系统状态解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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