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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音频学《论语·学而篇第12章》“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因何不可行?

 陆英图书屋 2020-10-29

音频学《论语·学而篇第12章》“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因何不可行?

1·12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指和谐,协调。斯为美”的“是指示代词,表示这,此。具体指礼,也指和。”,指顺着。

有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先王治国之道,其美妙之处正在于此,无论小事大事都要顺着礼的原则、和的目的去做。但是也有行不通的地方:如果只知道要和,一味地求和,而不用礼来加以节制,也就行不通了。”

本章是孔门论礼、论和及其相互关系的精义所在。“礼之用,和为贵”这句名言清楚地表明,孔子学说把“礼”视为手段,把“和”视为目的,深刻地阐述了礼与和、手段与目的之间既相辅相成、又相互制约的辩证统一关系。礼主敬而贵和,礼的作用就在于规范社会秩序和人们的行为,从而实现社会有序运转和人际关系和谐。和是中国人最高的价值追求,是孔子学说的重要内容之一。和为贵,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成为人们待人处事的基本原则。“先王之道”最为美妙的精华正在于此:事无大小,都是由“礼”而致“和”。

那么,为什么又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呢?有子在这一章中讲了两层意思,一是着重强调了和是最高价值追求,二是指出“和”是有原则的,是要以“礼”来调节的。如果只知道要和,不讲原则地一味求和,而不以礼来加以节制,那也是行不通的。人们往往关注并引用“和为贵”的思想,而忽略了“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的忠告。然而,忽略了后者,不讲原则,团结和谐的局面也就不复存在了。

本章对于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深刻阐述,对于我们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构建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和谐并不是同一,也不是没有反差、没有矛盾。把和谐社会误认为没有矛盾的社会,是不切实际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具体的、历史的、分阶段、有层次的,我们必须把目标和过程统一起来,把法治和德治统一起来,不断地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而又循序渐进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附:

1·12  有子曰:"礼之用,和①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②,小大由③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①和:和谐,协调。斯为美:斯,这,此。具体指礼,也指和。:顺着。

译文

有子说:“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先王治国之道,其美妙之处正在于此,无论小事大事都要顺着礼的原则、和的目的去做。但是也有行不通的地方:如果只知道要和,一味地求和,而不用礼来加以节制,也就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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