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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洽谈案件“三板斧”

 隐遁B 2023-04-07 发布于广东
律师洽谈案件,目的是为了接案。如何取得客户的信任,这就需要律师的诚意、技术与敬业精神。无论是他人介绍的案件,还是网络引流的案件,或者家属找上门的案件,律师都需要尊重客人,这也是尊重自己。本文以刑事辩护律师为例,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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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法律
律师接待客人,按照广东人的规则先泡茶,寒暄几句步入正题,此时律师应该询问涉嫌什么罪名,关押在哪个看守所,进入了哪个阶段。然后就进入律师洽谈案件的“第一板斧头”,谈法律。我会告诉客人,这种罪名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哪种情况下可能构成犯罪,哪种情况下可能不构成犯罪,哪种情况下办案法定刑多少,从而让客人知道案件后果的严重性。
我早年处理最多的是毒品案件,这几年处理的则是诈骗案件。诈骗案件只要超过50万元则是10年有期徒刑以上,而一些金融诈骗、网络诈骗、合同诈骗动辄涉案几千万甚至几十亿,此时无罪辩护改变定性就成为“刚性需求”。我们在谈法律的过程中,就是引起客人对案件的重视,知道这些案件“找熟人”、“找领导”意义不大,即使有人愿意帮忙也只能“顺水推舟”而不是“逆水行舟”,此时一位有无罪辩护成功经验的律师才是关键。
2、谈案情
律师与客人谈完法律,就应该谈案情。此时通过询问客人,能够得出初步结论。如果是此前请过律师,则客人通过现在的律师已经掌握了初步案情,更便利我们开展工作。律师的“第二板斧”应该听取客人的案情介绍,然后做出分析,帮他们找出可能存在的辩点。一宗案件有没有辩护空间,取决于案件是否有证据漏洞,也取决于辩护律师能否发现这个漏洞,所谓“存在即被感知”。
谈案情时,我喜欢结合办理过的成功案例或者其他人的成功案例,来剖析办案机关的通常做法。再多的理论分析,都不如律师拿出他的成功案例。办案人员对于那些有理有据的律师意见,多少还是愿意听取的。万一遇到一位坚持原则的法官、检察官呢?帮客人作出分析,这也体现律师的诚意。
3、谈费用
律师洽谈案件,不要急于谈收费,即使客人一进门就问收费标准。只有在谈完法律谈完案情之后,此时谈费用才水到渠成。我已经通过前两个阶段的洽谈,让客人意识到我就说他们要找的人,那么后面的收费也就不显得突兀。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他们收取费用理所当然。
“第三板斧”的律师费用,我会明确接受代理后我会做那些事、那些人参与办案。律师结合案件的罪名、难易程度、办案地点所在位置,得出一个收费档次。我喜欢报价居中,如果你嫌高了我会安排我们团队的年青律师操刀;如果你希望实力更强的服务团队,我可以与其他大咖律师合作组建新的辩护组。这些年我也是“相识满天下”,邀请几位大牌律师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记得当年金牙大状王思鲁律师提醒过我说,律师收费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收费太低,委托人会怀疑你的服务质量、服务信心;收费太高,委托人会对你存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律师洽谈案件,贵在实诚,贵在务实,贵在你能帮到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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