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关于Z54(恢复期)的用法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说Z54可以作主要诊断,有人说不可以,但都没有明确的依据。随着DRG的开展,大家对每个编码的内涵及用法更为重视,因此有必要对这种争议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理论上讲,Z54与DRG应该关系不大。因为DRG的适用范围是急性期住院患者,而使用Z54编码的患者显然正处于疾病、损伤或其他情况的恢复期。 要理解Z54的正确用法,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叫恢复期(Convalescence)。 根据《牛津英文词典》的定义,恢复(Convalesce)是指疾病或医疗后经过一段时期使健康和体能复原。该单词源于拉丁文“valere”,意为“变好”。所谓恢复期,即是指疾病或医疗后恢复健康状态的一段时期。 总结恢复期(Convalescence)的相关文献,我们可以发现,恢复期和康复(Rehabilitation)是同义词。具体来说,在1940年之前,恢复期等同于康复;在1940年到2010年,恢复期未被使用;后来,恢复期一词被重新使用来表示康复的某些方面。 由于恢复期和康复是同义词,因此,并不是所有国家的ICD-10中都有Z54(恢复期)类目。也就是说,关于恢复期编码的用法,至少有两类。一类是没有Z54类目的国家和地区的用法,一类是有Z54类目的国家和地区的用法。 在没有Z54类目的国家和地区,恢复期即等于康复。关于康复编码的规则,和我们医保清单一样:当患者住院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康复,选择患者需要康复治疗的问题作为主要诊断;如果患者入院进行康复治疗的原发疾病已经不存在了,选择相应的后续治疗作为主要诊断。 例如:患者接受冠脉搭桥术后到康复机构进行恢复期治疗,主要编码Z48.812(循环系统手术后的后续治疗)。 在有Z54类目的国家和地区,Z54用于描述患者接受治疗后恢复到可以回家的这一段时期,包括伤口护理、术后常规监测、物理治疗以及预防早期并发症等。当患者从A机构接受治疗后转诊至B机构,只是为了在疾病、损伤、手术操作后的恢复期内接受后续治疗,选择Z54(恢复期)作为主要诊断。 例如:患者因股骨骨折在A医院接受手术后,转诊至离家较近的B医院接受一段时间的恢复期治疗后出院。患者在B医院的出院主要诊断为Z54.0(手术后恢复期)。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Z54(恢复期)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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